私车公用的风险有哪些?[会计实务]

日期:2022-08-10 18:04:55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私车公用的风险有哪些?

答:首先,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人受伤,是否属于工伤事故?]

私车公用的风险有哪些?[会计实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本人受伤,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即可认定为工伤,与“私车”还是“公车”无关。

其次,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私车本身的车辆损失,以及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法律上,私车公用可以表述为:个人将自己的车辆出借给公司使用,公司又指定或安排个人驾驶。 因此,公司和个人之间,存在以下法律关系:

其一,车辆租赁关系,公司是承租人,个人是出租人。

其二,劳动法律关系,公司是用人单位,个人是劳动者。在车辆租赁关系中,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此,《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员工的职务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由用人单位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能否对劳动者进行追偿,法律未明确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私车公用发生交通事故,对于车辆本身的财产损失以及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用人单位存在对外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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