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增 (值税处理全景)

日期:2022-09-06 18:19:30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1.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无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放弃免税、减税权的,可按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的,36个月内不变。

  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虽然0.5%也是征收率,但依据现有政策解释口径,由于其原征收率也适用3%,所以也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2.非二手车经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二手车属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不享受简易征收政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按照13%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按1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非二手车经销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其他个人除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享受3%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放弃减按2%,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4.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无论是否享受免税,自然人均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出口企业出口二手车的出口退(免)税

  (1)从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购进,可以取得13%或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正常办理退税;

  (2)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无法办理退税。

  (3)从自然人那里购进的,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自然人个人销售二手车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此出口企业无法办理退税。

  6.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基本规则:

  办理交易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二手车经销企业、二手车拍卖企业等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应当由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按规定向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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