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研发形式下的研 (究开发经费管理)

日期:2022-10-10 18:05:43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按:企业的研发活动,按照研发的形式主要可以分为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和集中研发四种。研发形式的判断主要从研发的方式及其成果的归属权着手。然而,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进行研发活动,每项研发活动均可被分为立项、研发、结题和成果管理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具有各自不同的经费管理要求。因此,企业需要针对每个不同的阶段,结合具体研发形式,采取相应的经费管理措施。

  集中研发指集团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或者研发力量集中在集团公司、由其统筹管理集团研发活动的研发项目进行集中研发。其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可以按照合理的分摊方法在受益集团成员公司间进行分摊。其优点是由于可将集团中的资源、技术、人力进行整合、统筹管理,不易受业务工作的限制,开发水平较高,系统整体较为优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集团公司不能借此变相收取管理费用或者避税。

  一、集中研发立项阶段的研发费用预算管理

  1.财务预测

  2.财务计划

  3.财务预算

  在制定了的总预算之后,集团公司应当合理估计研发需求,向成员企业统筹的研发资金不应过多偏离实际研发支出。因此,集团公司集中统筹的研发资金总额占集团合并报表销售收入的比例应控制在一个合理区间内。集团公司应当根据研发资金的需求及时调整统筹的标准。

  4.立项管理的形式要求

  二、集中研发研发阶段的成本费用管理

  1.研发费用的会计核算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第一,集团本部会计处理

  ①集团本部内设研发机构发生的研发支出:

  借:研发支出a项目费用化支出

  a项目资本化支出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

  ②集团本部根据项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分摊:

  借:银行存款

  贷:研发支出a项目费用化支出

  a项目资本化支出第二,受益企业会计处理

  ①各受益方分摊到研发费用时:

  借:研发支出a项目费用化支出

  a项目资本化支出贷:银行存款

  ②受益方费用化支出结转时: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a项目费用化支出

  ③受益方资本化支出计入无形资产时: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a项目资本化支出

  (2)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第一,集团本部会计处理

  ①集团本部内设研发机构发生的研发支出:借:管理费用a项目

  贷:原材料

  应付工资银行存款

  ②集团本部根据项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分摊: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a项目

  第二,受益企业会计处理

  ①各受益方分摊到研发费用时:借:管理费用a项目

  贷:银行存款

  ②受益方资本化支出计入无形资产时: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2.研发费用的归集

  (1)确定成本费用归集的对象。

  对集中研发项目,企业应以每一个具体项目为成本归集对象。

  (2)加强核算,实行辅助账管理。

  针对企业有多个研发项目发生的公共费用应当进行合理分摊。具体分摊办法各企业可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相关内容自行选择,一旦选定办法在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调整。

  (3)确定成本费用归集期间。

  对于费用化支出的研发费用按月归集,于月末转入管理费用帐户;对于资本化支出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的周期进行归集,其成本计算时间以满足资产化条件时为准。

  3.集中研发费用的税务政策

  (1)研发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中对于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发费的集中开发有如下明确规定: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

  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2)集中研发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具体内容同自主研发。

  4.集中研发费用的税务处理

  集中研发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三、集中研发结题阶段的研发费用决算管理

  集中研发项目,企业根据项目的具体进程,确定结题时点。以下情形可能导致企业研发项目的结题:一是科技管理部下达项目验收证书;二是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及研发项目本身的情况,集中决定终止或中止研发项目;三是企业研发项目失败。

  四、集中研发成果管理的无形资产管理

  1.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管理

  集中研发的无形资产,以研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2.技术转让的管理

  (1)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

  (2)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

  (3)税务处理

  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以前年度加计扣除的部分不予以追溯调整。

  来源: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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