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押金 (涉税知识归纳)

日期:2022-10-18 18:07:50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纳税人收取包装物押金退还时限的涉税处理较为特殊,尤其是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在实务中也常常困扰着纳税人,我们先通过一张表对此有个大致的认识,然后再结合例题进行详细阐述。

未逾期且收取不超过12个月未逾期且收取超过12个月逾期退还增值税不征征征消费税不征征征企业所得税不征不征征对消费税纳税人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所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要计算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一、未逾期归还包装物,且收取押金后时间不超过12个月

  1.增值税:对一般货物来说收取押金时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对特殊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如白酒、其他酒等酒类产品则应当在收取押金时即并入销售额计征。

  2.消费税:对其他应征消费税的货物收取押金时不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对应征消费税的除销售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应当在收取押金时即并入销售额计征。

  3.企业所得税:无论什么货物只要未逾期一律不需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

  例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向乙商店销售高档手档100万元,收取包装物租金2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合同约定,乙商店应在11月30日前将包装物退回甲公司,否则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不予退还。

  分析:包装物租金做为价外费用一并征收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并入相应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下同,不再重复阐述);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乙商店如在11月30日前退还该包装物,则甲公司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应予退还,此时不产生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反之如在该日期之后退还,甲公司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应当一并计入销售额,计算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

  例2:将上例的高档手表改为白酒,其他条件不变。

  分析:因为是白酒这一特殊商品,对甲公司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无论何时退还或者退还与否,收取时一并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则应按照乙商店退还包装物逾期与否,判别缴纳,甲公司如在11月30日前收到包装物并退还押金,不予征收;如在11月30日后收到或未收到退还的包装物,应当征收。

  二、未逾期归还包装物,且收取押金后超过12个月

  1.增值税:对一般货物来说,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对特殊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如白酒、其他酒等酒类产品因为在收取押金时已经完税,此时不需要重复计征。

  2.消费税:对应税范围内的一般货物来说,需要并入销售额计征;其他如白酒、其他酒等酒类产品因为在收取押金环节已经完税,此时不需要重复计征。

  3.企业所得税:因为没有逾期,故无论是什么货物的押金一律不需要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

  例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向乙商店销售高档手档10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2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合同约定,乙商店应在次年11月30日前将包装物退还甲公司,否则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不予退还。

  分析:甲公司如在次年5月至11月30日前收到了乙商店退还的包装物,尽管合同约定未逾期,但因收取时间押金时间超过了12个月,需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对企业所得税来说要按照合同约定,因为没有逾期,同样不需要将其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

  例4:将例3的高档手表改为白酒,其他条件不变。

  分析:同例2,对白酒等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无论何时退还或者退还与否,收取时一并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则计算分析也同例2。

  三、逾期归还包装物,收取的押金不退

  例5:甲公司为增值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向乙商店销售高档手档10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2万元,另外收取包装物押金1万元,合同约定,乙商店应在11月30日前将包装物退回甲公司,否则对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不予退还。乙商店实际在12月15日退还了该包装物。

  分析:乙商店违反合同约定,对包装物逾期退还,无论逾期时限长短,甲公司收取的押金不再退还,均应当计入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消费税,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6:将例5的高档手表改为白酒,其他条件不变。

  分析:对白酒等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金1万元无论何时退还或者退还与否,收取时一并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则应在逾期之后,确定缴纳。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啤酒、黄酒等应纳税消费品对其销售时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式同一般商品;对消费税来说,由于是从量定额征收,计税依据是销售数量,包装物押金是价值量的概念和不影响销售数量并无联系,故啤酒、黄酒的包装物押金不征收消费税,但应以含包装物押金的价格作为确定消费税税额的标准,并依此确定该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下例重点对消费税的处理做一介绍。

  例7:将例5的高档手表改为啤酒,销售数量为300吨,其他条件不变。

  分析:该啤酒的每吨不含税售价=(1000000+20000+10000)÷1.13÷300=3038.35元>3000元,适用的税率为250元/吨,应缴纳的消费税=300×25=7500元。


  2014年7月的问答

包装物押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问: a企业销售健身器材时收取了2000元的包装物押金,现在购货方将包装物损坏,a企业没收了此2000元押金。a企业收取的该笔包装物押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一点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核算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于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a企业收取的该笔包装物押金需要按上述规定交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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