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有误拒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会计实务]

日期:2022-10-26 06:08:08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开具有误拒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答:涉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行为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必须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的以下方法处理:]

开具有误拒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会计实务]

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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