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小说常识

日期:2022-11-23 17:01:48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关于侦探小说常识

1.写侦探类小说要注意那些细节

范达因,美国推理小说之父,《菲洛·万斯探案集》是他唯一的代表作,也是古典推理小说的集大成之作。他将推理小说中的理性分演绎成极至,这个成就“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范达因所撰写的《推理小说二十条守则》是推理小说史上最全面、最完整、最严谨的写作戒律,同时也被硅恩等后来者奉为指导其毕生写作的“圣经”。

美国侦探小说鼻祖范达因关于如何写侦探小说的二十条规则:

探案小说是一种智力游戏,更像是一种竞赛,作者必须公平的和读者玩这场比赛,他必须在运用悬念和推理的过程中,保持诚实并以智取胜。因此,探案小说有着非常明确的守则存在,虽然是不成文的规定,但约束力是非常明显的。每一个渴求成功的探案小说作者,都应该服从这些守则。 在此,特别列出这些理应称之为“戒律”的条文,是根据伟大的探案小说作家所遵行的原则,同时也来自所有城市作家内心的信念:

1、探案小说必须给读者与侦探同等的机会去推理,因此所有的线索要交待清楚。

2、除凶手对侦探布置的谜团之外,作者不应故意向读者设置诡计,诱导读者发生混乱。

3、探案小说不应加入恋爱故事,因为这容易使纯粹的斗智游戏,渗透不纯粹的情绪,以至引起推理的混乱。

4、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一变变成凶手。因为这样做,有愚弄读者之嫌。

5、凶手必须从严格的逻辑推理过程中得出。不可偶然或巧合,以及无推理根据的自供。

6、探案小说需要设定侦探,有他来侦察案情及收集解谜的线索,并从而找出真凶。

7、探案小说绝对要有啥人事件,事件显露的疑点越多越好。因为杀人案件最容易引起读者兴趣。

8、探案小说的谜团必须以严格而自然的方式解决。不可使用占卜、魔术以及诸如读心术、降灵术、水晶透视术等超自然力的方法去解谜。

9、侦探只应有一人。过多侦探往往会分散读者的注意力,搅乱读者逻辑思考的脉络。

10、凶手在故事中,必须是主要人物之一。作者不要故意将凶手定为与故事毫无瓜葛的局外人或无足轻重的小角色。 11、不应设定那些极有可能被怀疑为凶手的人为凶手,如秘书、马夫、园丁、佣人、守门人、厨师等人。凶手在故事中,须具社会地位,最好是以常识判断不会犯案的任务。

12、不管被害者有多少人,凶手只应有一个。不过可以设定共犯,只是案件的全部责任必须由一个凶手承担。

13、不可以用秘密结社、黑社会犯罪组织等作为探案小说的主体。这类小说应属政治小说。

14、杀人方法须合理且具科学根据。如杜撰发现一种科学新元素,或是发明了一种新奇毒药并以此作为杀人方法,是对读者不公平的戏弄

15、案件自发生到侦察破案,须保持连贯性,以便读者参与推理。作者不可以故意隐藏重要的破案线索,那无异于欺骗作者。

16、不需要用很长的篇幅来描述与案件进展无关的事物。比如文学性的粉饰、完美的写景等。因为读者只想参与案件的智力游戏,其余皆无关紧要。

17、不可将凶手最终设为强盗、山贼、海盗等职业犯罪者。如此的设定,对于破案毫无斗智的魅力可言。

18、解决案件时,应避免未到最后关头,以凶手自杀和意外死亡的情节做结束。这样做是虎头蛇尾,纯粹是拿读者开玩笑。

19、探案小说中的犯罪动机必须是纯个人性的。如国际阴谋、政变、战争等等,属于间谍小说的范围不是探案小说范畴。

20、最后列举几项凡是认真的探案作家,都应竭力避免的几种用烂了的手法:

A.犯罪现场留有烟蒂,籍此找出凶手。

B.假造受害者鬼魂显灵,以致使嫌疑犯自白。

C.故意设下假造指纹在犯罪现场。

D.找替身制造不在场证明。

E.犯罪现场的狗没叫,以此判定凶手和被害者是熟人。

F.揭开谜底时,才告知读者凶手是双胞胎之一

2.写侦探小说应注意哪些细节

范达因,美国推理小说之父,《菲洛·万斯探案集》是他唯一的代表作,也是古典推理小说的集大成之作。他将推理小说中的理性分演绎成极至,这个成就“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范达因所撰写的《推理小说二十条守则》是推理小说史上最全面、最完整、最严谨的写作戒律,同时也被硅恩等后来者奉为指导其毕生写作的“圣经”。

美国侦探小说鼻祖范达因关于如何写侦探小说的二十条规则:

探案小说是一种智力游戏,更像是一种竞赛,作者必须公平的和读者玩这场比赛,他必须在运用悬念和推理的过程中,保持诚实并以智取胜。因此,探案小说有着非常明确的守则存在,虽然是不成文的规定,但约束力是非常明显的。每一个渴求成功的探案小说作者,都应该服从这些守则。 在此,特别列出这些理应称之为“戒律”的条文,是根据伟大的探案小说作家所遵行的原则,同时也来自所有城市作家内心的信念:

1、探案小说必须给读者与侦探同等的机会去推理,因此所有的线索要交待清楚。

2、除凶手对侦探布置的谜团之外,作者不应故意向读者设置诡计,诱导读者发生混乱。

3、探案小说不应加入恋爱故事,因为这容易使纯粹的斗智游戏,渗透不纯粹的情绪,以至引起推理的混乱。

4、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一变变成凶手。因为这样做,有愚弄读者之嫌。

5、凶手必须从严格的逻辑推理过程中得出。不可偶然或巧合,以及无推理根据的自供。

6、探案小说需要设定侦探,有他来侦察案情及收集解谜的线索,并从而找出真凶。

7、探案小说绝对要有啥人事件,事件显露的疑点越多越好。因为杀人案件最容易引起读者兴趣。

8、探案小说的谜团必须以严格而自然的方式解决。不可使用占卜、魔术以及诸如读心术、降灵术、水晶透视术等超自然力的方法去解谜。

9、侦探只应有一人。过多侦探往往会分散读者的注意力,搅乱读者逻辑思考的脉络。

10、凶手在故事中,必须是主要人物之一。作者不要故意将凶手定为与故事毫无瓜葛的局外人或无足轻重的小角色。 11、不应设定那些极有可能被怀疑为凶手的人为凶手,如秘书、马夫、园丁、佣人、守门人、厨师等人。凶手在故事中,须具社会地位,最好是以常识判断不会犯案的任务。

12、不管被害者有多少人,凶手只应有一个。不过可以设定共犯,只是案件的全部责任必须由一个凶手承担。

13、不可以用秘密结社、黑社会犯罪组织等作为探案小说的主体。这类小说应属政治小说。

14、杀人方法须合理且具科学根据。如杜撰发现一种科学新元素,或是发明了一种新奇毒药并以此作为杀人方法,是对读者不公平的戏弄

15、案件自发生到侦察破案,须保持连贯性,以便读者参与推理。作者不可以故意隐藏重要的破案线索,那无异于欺骗作者。

16、不需要用很长的篇幅来描述与案件进展无关的事物。比如文学性的粉饰、完美的写景等。因为读者只想参与案件的智力游戏,其余皆无关紧要。

17、不可将凶手最终设为强盗、山贼、海盗等职业犯罪者。如此的设定,对于破案毫无斗智的魅力可言。

18、解决案件时,应避免未到最后关头,以凶手自杀和意外死亡的情节做结束。这样做是虎头蛇尾,纯粹是拿读者开玩笑。

19、探案小说中的犯罪动机必须是纯个人性的。如国际阴谋、政变、战争等等,属于间谍小说的范围不是探案小说范畴。

20、最后列举几项凡是认真的探案作家,都应竭力避免的几种用烂了的手法:

A.犯罪现场留有烟蒂,籍此找出凶手。

B.假造受害者鬼魂显灵,以致使嫌疑犯自白。

C.故意设下假造指纹在犯罪现场。

D.找替身制造不在场证明。

E.犯罪现场的狗没叫,以此判定凶手和被害者是熟人。

F.揭开谜底时,才告知读者凶手是双胞胎之一

3.侦探的常识

侦探小常识一、死者骨骼上的黑斑通常是硫化铅的痕迹,证明死者生前曾接触过大量含铅尘毒。

二、侵入体内的铅有90一95% 会形成难溶的磷酸铅沉积于骨骼中。三、由于无名尸体沉泡在塘底,塘泥与尸体腐败后产生的硫化氢气体与骨骼中的沉积铅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硫化铅,从而形成黑色骨斑。

四、人体血液中盐的含量远远超过动物血液中盐的含量。五、海水的涨潮和退潮,其间总是隔着六个小时,轮流变化着。

六、通常我们用钥匙开门时,使用的是拇指和食指,不过食指并不是用指尖部分,而是用关节旁边部分,贴于钥匙的把柄,这样才能转动钥匙,因此钥匙的把柄处,应该留的是拇指指纹,而不会是留下食指指纹的。七、通常骑自行车时,骑者的重量都是加在后轮上面的;因此在平路、或是下坡时,前轮的痕迹较浅,后轮的痕迹较深。

可是上坡时,因为骑者的力量向前倾,而重心是置于自行车的踏板与把手之间,所以前轮与后轮的痕迹深度就会完全相同。八、一个人如果死于氰酸,因为氰酸和其他毒物不同,它不会破坏细胞中的神经系统,也不用血液中的酸性进行循环作用,所以血色会变的粉红颜色会更好看。

还有氰酸中毒会使口中特殊的臭味。九、如何辨别尸体死亡时间1.看尸体的僵硬程度,一般情况下,尸体在死后30分钟—2小时内就会硬化,9小时—12小时完全僵硬,30小时后软化,70小时后恢复原样。

但如果在土中或水中,或在低温干燥情况下则会延缓,高温多湿条件下会加快。2.看尸的变化(1)指压:尸斑是血液由于重力学的原理积存于尸体下面而出现的特有斑痕,死后6一12个小时指压时会有一定的褪色,超过了12小时,就基本上不会褪色了。

(2)移位:如果尸体被挪动过尸斑会发生移位,但死后8—9小时再改变尸体的体位,尸斑只会发生部分的移动,旧的尸斑还会存在,同时还会出现新的尸斑。经过了1 0个小时以上,尸斑就不会动了。

(3)注意:要考虑死者的年龄、体格、死因以及尸体放置的环境因素,不同的因素会产生极大的不同。下面的公式常用来推断死亡时间:常温(98.6oF)一尸体直肠温度/l.5=近似死后经过时间3.看尸体内的消化物,食物经胃部消化大约2小时会全部到达小肠。

传统上用三种方法来推断死亡时间:尸僵、尸斑及尸温。侦探小说家经常利用这种推断把故事情节描述得栩栩如生,你可不要完全相信。

因为尸体现象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环境的温度、尸体的体格、运动程度、是否饮酒、是否用麻醉剂等方面的影响。尸斑的出现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死后血液循环停止,最快半小时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现出紫红色的斑痕,像瓶底的红酒,这就是尸斑。

尸斑最晚在死后4 10小时内出现。它的颜色持续时间很长。

如果一个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时,尸斑应在他的背部,如发现尸斑在身体的前部,说明尸体被移动过。4.看尸体腐烂程度第三方面是通过尸体的温度来判断死亡时间。

死后体内停止产热,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1度。肌肉组织和环境的温度对尸体温度影响很大。

胖人的尸温比疫人的尸温降低的慢;温暖室内的尸温比寒冷室外的尸温冷得慢。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2小时。

尸斑呈片状分布,尸僵大部分出现,其死亡时间经过3~4小时。尸斑融合成大片,尸僵全身出现,角膜微浊,嘴唇开始皱缩,用缩瞳剂、散瞳剂滴眼,瞳孔仍有反应,其死后经过时间为5~6小时。

尸僵高度发展,指压尸斑能完全退色,角膜高度混浊,眼结合膜开始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12小时。尸斑能全部压退,羊皮纸样斑形成,角膜高度混浊,巩膜黑斑出现,口腔粘膜及眼结合膜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24小时。

上述几种尸体现象出现的时间,是以春秋季节为基础的,夏季则加快,冬季则变慢。腐败性腹部膨胀,在春秋季节于死后8~10小时,夏季于死后4~5小时,冬季于死后48~72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绿斑,在春秋季节约于死后24小时,夏季约于死后12小时,冬天死后72~120小时开始出现。腐败血管网,在春秋季节于死后48~72小时,夏季于死后1~2天,冬季约于死后7天开始出现。

头发易于脱落和腐败水泡现象,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5天,夏季于死后1~2天出现,冬季一般不出现腐败水泡。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7天,夏季于死后2~3天,冬季于死后15~30天开始出现。

在盛夏季节,尸体软组织液化消失仅存尸骨,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有蝇破坏的情况下,时间更会缩短。如果所检尸体在水中,则还有些尸体现象供推测死亡时手脚皮肤泡软膨胀,呈白色皱缩状的现象,若出现于手掌、脚掌处,则死亡时间在4 小时左右;若出现于手背、脚背处,则死亡时间于48小时左右。

手脚皮肤脱落呈手套状的现象,若是出现于夏天的尸体上,其死亡时间为一周左右;冬天为一月左右;春秋天则为2周左右。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7~10天,夏季于4~5天,冬季于1.5~2月出现。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尸体现象的发生和发展受到各种条件制约的,在判断具体的死者死亡时间时,应当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推测,绝不能对任何一个数据生搬硬套。胃内食物在法医学上有其。

4.侦探必须掌握哪些知识

侦探专业知识包括多方面内容:犯罪心理学、法学、情报学、侦探学、物证学以及物证提取、跟踪监视、通讯网络、擒拿格斗、危机自救等多种专业技术;此外,还要了解:如何化装、伪装、发现目标和接近目标,如何在公开、半公开文献资料中收集情报,如何套问、引诱、收买情报,如何使用窃听技术、跟踪仪,如何跟踪和反跟踪以及反情报、反侦探、反窃听等。

具体说来,仅仅了解以上的方面是不够的,还有以下内容:

1.无线电收发技术、情报搜集技术

2.摄影、暗房、胶卷缩微技术,地形、地图知识和绘图技术

3.化装技巧、伪装术、职业掩护技术

4.跟踪、监视、逃脱、越狱、反侦察与反情报技术

5.情报网的组织领导技术

6.解围与危机自救技术、擒拿格斗技术

7.跳伞、汽车驾驶技术

8.潜入、返回技术

侦探 (全称:侦缉探查,英语:Detective) 是负责调查案件的职业。指负责调查的调查员(investigator),意思可以是刑警或私家侦探。前者是专门负责调查及侦破刑事案件的警察。后者则是通过私人委托,为雇主调查婚外情、寻人、寻找机密、包括私人委托侦破刑事案件等的事情。

5.侦探方面常识

一、死者骨骼上的黑斑通常是硫化铅的痕迹,证明死者生前曾接触过大量含铅尘毒。

二、侵入体内的铅有90一95% 会形成难溶的磷酸铅沉积于骨骼中。三、由于无名尸体沉泡在塘底,塘泥与尸体腐败后产生的硫化氢气体与骨骼中的沉积铅发生化学反应,生成硫化铅,从而形成黑色骨斑。

四、人体血液中盐的含量远远超过动物血液中盐的含量。五、海水的涨潮和退潮,其间总是隔着六个小时,轮流变化着。

六、通常我们用钥匙开门时,使用的是拇指和食指,不过食指并不是用指尖部分,而是用关节旁边部分,贴于钥匙的把柄,这样才能转动钥匙,因此钥匙的把柄处,应该留的是拇指指纹,而不会是留下食指指纹的。七、通常骑自行车时,骑者的重量都是加在后轮上面的;因此在平路、或是下坡时,前轮的痕迹较浅,后轮的痕迹较深。

可是上坡时,因为骑者的力量向前倾,而重心是置于自行车的踏板与把手之间,所以前轮与后轮的痕迹深度就会完全相同。八、一个人如果死于氰酸,因为氰酸和其他毒物不同,它不会破坏细胞中的神经系统,也不用血液中的酸性进行循环作用,所以血色会变的粉红颜色会更好看。

还有氰酸中毒会使口中特殊的臭味。九、如何辨别尸体死亡时间1.看尸体的僵硬程度,一般情况下,尸体在死后30分钟—2小时内就会硬化,9小时—12小时完全僵硬,30小时后软化,70小时后恢复原样。

但如果在土中或水中,或在低温干燥情况下则会延缓,高温多湿条件下会加快。2.看尸的变化(1)指压:尸斑是血液由于重力学的原理积存于尸体下面而出现的特有斑痕,死后6一12个小时指压时会有一定的褪色,超过了12小时,就基本上不会褪色了。

(2)移位:如果尸体被挪动过尸斑会发生移位,但死后8—9小时再改变尸体的体位,尸斑只会发生部分的移动,旧的尸斑还会存在,同时还会出现新的尸斑。经过了1 0个小时以上,尸斑就不会动了。

(3)注意:要考虑死者的年龄、体格、死因以及尸体放置的环境因素,不同的因素会产生极大的不同。下面的公式常用来推断死亡时间:常温(98.6oF)一尸体直肠温度/l.5=近似死后经过时间3.看尸体内的消化物,食物经胃部消化大约2小时会全部到达小肠。

传统上用三种方法来推断死亡时间:尸僵、尸斑及尸温。侦探小说家经常利用这种推断把故事情节描述得栩栩如生,你可不要完全相信。

因为尸体现象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环境的温度、尸体的体格、运动程度、是否饮酒、是否用麻醉剂等方面的影响。尸斑的出现也有一定的时间规律,死后血液循环停止,最快半小时后,血液因自身重力坠积于尸体的底部血管,该处皮肤现出紫红色的斑痕,像瓶底的红酒,这就是尸斑。

尸斑最晚在死后4 10小时内出现。它的颜色持续时间很长。

如果一个人死后仰面躺在床上时,尸斑应在他的背部,如发现尸斑在身体的前部,说明尸体被移动过。4.看尸体腐烂程度第三方面是通过尸体的温度来判断死亡时间。

死后体内停止产热,尸体的温度大约每小时会下降1度。肌肉组织和环境的温度对尸体温度影响很大。

胖人的尸温比疫人的尸温降低的慢;温暖室内的尸温比寒冷室外的尸温冷得慢。面部及四肢发凉、尸斑、尸僵开始出现,其死后经过时间为1~2小时。

尸斑呈片状分布,尸僵大部分出现,其死亡时间经过3~4小时。尸斑融合成大片,尸僵全身出现,角膜微浊,嘴唇开始皱缩,用缩瞳剂、散瞳剂滴眼,瞳孔仍有反应,其死后经过时间为5~6小时。

尸僵高度发展,指压尸斑能完全退色,角膜高度混浊,眼结合膜开始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12小时。尸斑能全部压退,羊皮纸样斑形成,角膜高度混浊,巩膜黑斑出现,口腔粘膜及眼结合膜自溶,其死后经过时间约24小时。

上述几种尸体现象出现的时间,是以春秋季节为基础的,夏季则加快,冬季则变慢。腐败性腹部膨胀,在春秋季节于死后8~10小时,夏季于死后4~5小时,冬季于死后48~72小时开始出现。

腐败绿斑,在春秋季节约于死后24小时,夏季约于死后12小时,冬天死后72~120小时开始出现。腐败血管网,在春秋季节于死后48~72小时,夏季于死后1~2天,冬季约于死后7天开始出现。

头发易于脱落和腐败水泡现象,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5天,夏季于死后1~2天出现,冬季一般不出现腐败水泡。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3~7天,夏季于死后2~3天,冬季于死后15~30天开始出现。

在盛夏季节,尸体软组织液化消失仅存尸骨,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有蝇破坏的情况下,时间更会缩短。如果所检尸体在水中,则还有些尸体现象供推测死亡时手脚皮肤泡软膨胀,呈白色皱缩状的现象,若出现于手掌、脚掌处,则死亡时间在4 小时左右;若出现于手背、脚背处,则死亡时间于48小时左右。

手脚皮肤脱落呈手套状的现象,若是出现于夏天的尸体上,其死亡时间为一周左右;冬天为一月左右;春秋天则为2周左右。腐败巨人观,在春秋季节于死后7~10天,夏季于4~5天,冬季于1.5~2月出现。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尸体现象的发生和发展受到各种条件制约的,在判断具体的死者死亡时间时,应当结合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推测,绝不能对任何一个数据生搬硬套。胃内食物在法医学上有其独特的意义。

6.关于侦探的一些知识常识和破案的

侦查破案的一般程序与方法

现代刑侦的专业分工越来越细,涉及学科门类众多,其操作程序不但受犯罪特点、侦查工作自身特性规律的影响,也受到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很大制约,头绪实在繁多。但是大体了解一下总会对自己的侦探事业有所帮助,最起码不会在遇事时方寸大乱

现代刑事侦查不但在具体方法手段上越来越多地加大了科学技术的成份,其操作程序、规则也大量地借鉴了系统工程理论、决策学、认知科学、对策论的一些前沿成果(虽然这些在我国还不明显,但也能看出一些端倪),而且由于刑事侦查究其本质是一种从事后去追溯事前,由结果去发现原因,由事件发掘出人的一个过程,其推理模式是回溯式的,其方法是不断逼近目标真理的假说验证排除法,其面临的主要困难也就是如何从纷繁芜杂的表象下发现事物的内在联系,如何把一个个支离破碎、真假难辨的线索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地形成一个较完整的、有关于犯罪的性质、动机、过程、手段、嫌疑人特征的假说体系!(类似于情报分析中的综合拼块方法)

一、基于此,从认知过程的逻辑角度而言,以一般典型案例的侦查为例(指须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措施、手段的专案侦查),其一般程序如下:

1、初步了解案情-----即弄明白到底出了什么事,具体说来就是对案件的下列要素作一个基本的了解:究竟是在何时、何地、由何人基于何种目的、动机使用何种工具对何种目标造成了何种后果。简称为案件的“七何要素”。这“七何要素”并不是一开始就能弄得很清楚,但它却是我们分析认识案情的方向,我们一切的工作都应当以其为目标。

2、初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线索,如现场痕迹、遗留物品、被害人基本情况、作案手法工具特征等,其主要方式是:

a、现场勘查:通过细致地发现、提取各种现场痕迹、遗留物证,加之广泛地运用科学手段,尽量获取有关犯罪过程、手段、工具、作案人个人体貌(身高、长相、血型、指纹、声纹、DNA分子等)、职业、经历、行为等方面特征的情况,以为下一步确定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提供依据。

b、调查访问:在现场访问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走访证人及其它有可能了解案情的各类人员,从中发现各种可能的利害关系、犯罪嫌疑人的各种特征,为下一步确定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身份提供依据。

c、广布线人,获取线索:罪犯也是人,也生活在各种现实社会关系中,他的蜕变也需要一个过程、一个空间,需要群体、“前辈”的引导,需要“道中人”提供必要的情报、工具。这就为我们特情的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天地。

3、汇总案情,综合分析,作出判断(提出假说)

这是整个侦查工作中很关键的一个环节,是确定侦查方向,制订正确侦查计划的前提。其间的方法也就是毛主席说的“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表及里、由此及彼”将各方面掌握的情况按照“七何要素”的要求加以分类,剔除那些虚假的、重复的信息,在具备丰富办案经验的基础上(对各类相关案件的一般动机、行为过程、对象特点充分了解),提出对本案案情的若干基本假设,其核心内容主要是:本案性质、动机,犯罪过程(进入的时间、路线、主要动作等)、使用的何种工具、犯罪嫌疑人的个人特征等。

以上的若干基本假设,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问难置疑加以补充完善后,就可以作出对案件性质、基本过程、嫌疑人特点作出比较准确的判断,在此基础上就能比较客观地确定侦查方向、范围,制订侦查计划,合理地安排、分配侦查工作任务。

4、确定侦查方向、划定侦查范围,安排分配侦查力量展开进一步地具体侦查(假说的验证排除过程)

二、从实际工作的角度来看,还是以一般典型案例的侦查为例,其程序中最关键的就在于以下两个环节:

现场勘查与案情综合分析会。之所以只提出这两个环节,并不是说诸如查证、缉捕等环节不重要,(恰恰相反,正是调查、缉捕等环节的难度才构成了真实破案与推理小说中破案中最大的区别:有时你找不到人就是找不到人,取不到某份材料就一筹莫展,而不是象侦探小说里一样,碰到此类问题作者就能帮笔下的神探制造种种奇遇巧合来解决问题。楚魂就有过这样的体会:我毕业实习安排在市局刑侦支队重案大队,一起贩毒案要传一个关键性的知情人,这家伙犯过事,行踪不定,我和带我的老刑警在他家守了两次,每次都是两天两夜,烟整整抽掉一条,可他一直就没露面,结果到我实习结束这个案子就只好一直挂着。后来,这样的事多了,搞得我把烟都戒了----一闻烟味就反胃)而是对于我们的侦探迷来说,后者可能太琐碎、粗野,与纯推理也有一定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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