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方结婚后怎么保证自己利益
1. 女人婚后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
一般利益和婚前是一样的,所以以前怎么保障就怎么保障就好
至于收入,因为结婚了,所以就是共同财产了,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分给人家就好了,当然这个不是利益,应该说是义务
那么,其实答案应该是
以前怎么保障就怎么保障就好
上面回答有玩笑的成分哈
其实想说的是,既然结婚了,多想想对方,少想点自己以及自己家人的所谓利益
可能是对自己最好的保障
婚姻是面镜子
你自私,得到的将是自私,失去的将是最大的利益
2. 女人在婚姻当中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预备阶段:婚前(1)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种方式可以保障夫妻之间财产的独立性,对于再婚夫妻或经济地位相差过于悬殊的夫妻中运用的比较多。
但这种方式在适用上有一定的要求和风险。首先,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视为无约定,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实行共有制。
其次,对产生共同债务的风险难以控制,虽说有了夫妻婚内财产协议,夫或妻婚后的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承担,但若债权人为善意第三人且不知夫妻之间的约定,那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另一方清偿债务,只是在这种情况另一方有向实际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但现实生活中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
婚内财产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一下几点: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及归属;2、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及使用方法;3、确立夫妻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权利、义务;4、协议的生效、撤销;5、违约责任。婚内财产协议是把双刃剑,不能盲目适用,毕竟这种协议的人情味太过于淡漠。
(2)夫妻忠诚协议 夫妻忠诚协议是一种以过错方因过错而对无过错方承担相应补偿责任的约定,这种约定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协议条款的履行是以一方存在协议中列明的过错为前提,而非直接对离婚设置限制条件,因此并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应属有效。夫妻忠诚协议对过错方带有一定的惩罚性,因此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或者说弱势的一方愿意为自己的婚姻上一个“保险”。
夫妻忠诚协议的范围很广,可以涉及到婚前财产的转化、婚后财产归属、也可以涉及到离婚后的经济补偿。如果运用的好,无疑对婚姻双方都树立了一个“家规”。
有人反对夫妻忠诚协议,认为这种协议强迫了个人的感情发展,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但我想说的是,很多人都故意恶化了夫妻忠诚协议的本质,只是因为他们不想被束缚,不想为自己的不负责买单。
夫妻忠诚协议其实并不限制人的感情发展,只是限制了感情发展的时段,将《婚姻法》中的忠诚义务变成一条具有可操作性、带有惩罚性的条文,而不再停留在道德谴责的层面。因此夫妻忠诚协议与婚姻自由原则并不冲突,若配偶之间真是感情破裂,大可离婚后再寻找真正适合自己的另一半,这样无论是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将伤害降到了最低。
(3)婚房购买 随着最近《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很多女性都开始担心自己的利益,因此渐渐流行了一句话就是“只要离婚,女方就要净身出户”。但我认为作为当代女性我们无需一味的害怕,认清法条。
我们现在就来解读一下《婚姻法解释三》中看似对女方不利的条款:“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解读:这个条款的限制很多,首先,该不动产必须全由一方父母出资,只要我们改变一下出资方式,就可以不适用此条款。
其次,产权必须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若将两人名字都加上则也可以规避此条款的约束。“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解读:由于我国传统的婚嫁习俗一般都是由男方来支付购置新房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一人一半,而《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无疑对大多数女性是一个重重的打击。但是,这个条款如果倒过来分析是由女方支付房屋首付款,就会有截然不同的效果,就算不能做到,至少一人一半也是可行的,只要避免首付款都出自一方即可。
其次,将房屋登记在两人名下也可以规避该条款。二、经营阶段:婚中 婚姻是神圣的,夫妻之间应该坦诚相对,若每日都在算计那婚姻也不会幸福,这时候的女性只要好好经营自己的婚姻即可。
这个时候妻子不要算计太多但至少要清楚家庭的收支情况,清楚丈夫的资金流向但不要去干涉,了解即可,试着做一个“傻女人”。了解资金流向的好处在于它可以防患于未然,不至于在离婚时对方恶意偷偷转移财产或离婚后执行不能。
在很多传统的家庭中,女性往往在婚姻关系中一般都将重心放在家庭,对丈夫在外拼搏的事过问不多,当面临婚姻破裂时手无缚鸡之力,连家庭财产多少也搞不清楚,最终导致了个人悲剧。三、救济阶段:离婚 一般离婚可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一般不会有什么纠纷,只有诉讼离婚争执不断。诉讼离婚时,争议点一般集中在一下几方面:1、区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的对象只是婚后财产,有很多情况当事人会分不清什么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导致分割结果与想象中的差距太大。
若要分割财产,第。
3. 新婚姻法怎么样保证女方利益
这个你必须与男方进行协商,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否则,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房子的产权是谁的,房子就会判给谁。除非你自己能证明婚后你参与了还贷,男方也无异议;这样如果你们离婚在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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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与最高法对新婚姻法的解释: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4. 新婚姻法出台后,如何保障女方权益
首先,无论婚姻法还是物权法,都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
你的第一个问题:如果由男方父亲出资买房(我跟男友都没有出任何钱),登记了男友名字。那么这套房子无论婚前买还是婚后买,都与我无关吗?
答:这是男方父亲赠送给儿子现金,儿子以此现金购买属于个人所有的房产。除非婚后增加上你的名字,否则房子(包括租金收入)与你无关。
你的第二个问题:如果婚后我自己出钱买房,如何归为个人财产?
答:登记为你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你个人的房产。但离婚时对方可以称你是使用婚内收入购买的房产,要求分一半。因此,你需要在购房房产的同时,让男方出具声明书,明确男方没有出钱购买该房。
你的第三个问题:比如把钱给我父母,以父母名义买房,再转赠给我本人,这样操作可以吗?
答:可以,需要你父母写赠予合同,将现金指定赠送给你。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更多细节问题建议你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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