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常识
1. 高手回答结婚常识
甜蜜、憧憬、期待、紧张、焦灼、忙乱。
所有这些情绪混杂再一起已经把你弄的晕头转向了。
现在就坐下来,我们一起做个婚礼倒记时的计划书,相信一切尽在掌握之中。A。
婚礼的6个月前,你要做以下8件事:(1)决定婚期。(2)决定婚礼形式和预算。
(3)草拟客人名单,最好想的全一点,再进行筛选。(4)择定结婚照地点和摄影师。
(5)选择礼服或者采购面料,不妨听听设计师的意见。(6)安排蜜月行程,如果需要办护照,现在应该申请了。
(7)婚前检查,并且不妨为自己选择一个健身计划,为了婚礼时的良好感觉而坚持不懈的努力锻炼。(8)着手装修,布置新房,这是你最该花心思的地方。
B。结婚3个月前,你要做5件事:(1)选购结婚戒指和首饰(2)试穿结婚礼服,如果不合适还可以再改。
(3)选择头纱、鞋、包等配饰以及婚车。(4)做一次全身美容护理,并咨询一下在三个月内该做什么日常保养。
(5)办理蜜月行程机票或者车船票C。结婚两个月前,你要做4件事:(1)选定化装师,发型师,试一下装。
(2)拍摄结婚照。(3)确定伴郎和伴娘,注意他们应该是未婚男女。
(4)精心为自己选购几套内衣。D。
1个月前,你要做4件事:(1)向主婚人发出邀请。(2)确定婚礼的细节,想想是否有什么疏漏。
(3)确定现场摄影、摄像人员,和他们充分沟通,他们将要制造的是你一生的回忆。(4)购置蜜月所需物品。
E。两个星期前,你要做两件事情:(1)做好一切确认工作,包括:酒席、人数、现场摄相人员,化装师、婚车。
(2)发出喜帖并通知客人,确认他们是否出席。F。
一个星期前,你要做3件事情:(1)准备蜜月的行装。(2)确定好一个人处理婚礼后归还东西或结帐等事宜,逐渐脱离项目经理的角色。
(3)尽可能的放松自己。G。
婚礼前一天,你需要做3件事情:(1)做个手部美容护理,一双美手能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幸福感。(2)把明天穿的衣服都拿出来摊在椅子背上。
(3)吃好,睡好。H。
婚礼当天,您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尽情享受每一个瞬间!结婚请柬的措辞正规的请柬遵循一套固定的用辞格式。婚礼办得越体面正式,结婚请柬就更应遵循正规的请柬套用模式:1.姓名用全称:不能用任何小名昵称或姓名的缩写。
2.家庭成员的顺序写清。3."和"字要出现。
4.日期、星期、时间写清。5.年份不必出现在请帖上。
6.在请帖一角附上婚宴的地点、时间顺序等或在卡里另附一页加以说明。听清楚了么?可不要写错哟!新娘美容记要结婚的那一天是最重要的一天,新娘一定要美丽动人,但是不要过于粉饰。
那么这里我们说说新娘的美容化装需要注意的方面有哪些。首先,在结婚的一个月以前,你应该去找美容师,请他们帮助你选择你所需要的化妆品,也请他们帮助你预先化一次妆,这样可以避免结婚当天你觉得化妆品和效果不好,头发也要请理发师先做一次看效果。
然后,在结婚前的一个星期,你应该保养一下你的手,修剪指甲,每天涂抹一些护手膏,晚上临睡时多抹一些,再戴个棉布的手套睡觉,因为结婚当天很多人会看到你的结婚戒指,如果手粗糙就不雅观了。这段时间你还要修好眉毛,并清洁你的牙齿,如果你不经常穿高跟鞋,那么从现在开始每天在家试穿半小时,否则新鞋子在结婚当天会让你脚疼的。
在结婚的前一天,你要修好指甲,然后涂抹指甲油,注意指甲油的颜色要和你的口红搭配好,要用同一色系的颜色,衣服和鞋子再试穿一次,不合适的地方还可以修改。结婚的当天,去化装之前,记得往眼睛里滴一些眼药水,可以使你的眼睛一天都保持明亮有神,吃东西的时候要小心饭菜里的油把口红化开。
只要你这些地方准备的充分,您就可以做个美丽迷人的新娘了!选择伴娘八项注意选谁做伴娘对您来说,是不是有点伤神呢?那么以下的7个因素可以令你不再为难。1、家庭优先你家里关系怎么样?如果姐妹或姑嫂关系好的话,为什么不请她们做伴娘呢?2、不还人情你完全没必要因为人家举行婚礼时请了你,这回你结婚也必须要请上她。
3、地点因素你要想好伴娘为你做什么。是单纯给你以精神支持呢,还是期望她们能成为你的得力助手,若是后者,那你可不要请那些住得很远或是忙得不可开交的朋友。
因为她们可能不能帮你及时地做好这些事情。4、不要小气不要觉得个别朋友可能买不起礼服就把她们排除在外。
如果你想邀请的那位朋友恰好手头拮据,那你也可以自己掏钱给她们把礼服买好呀。5、男性伴娘伴娘不一定必须是女性。
如果你的好友是位男性,不要立刻把他列为不合格人选。当前许多伴亲队伍中都有异性成员。
在这种情况下,新娘这边的男性称做新娘伴郎,新娘那一方的女性称做新郎伴娘。6、其它事务你还要认识到你的好友在你婚礼上可以做其它的事情,比如朗诵诗歌,分发程序安排表或者让他们唱歌助兴等等。
7、发布消息一旦决定好了伴娘名单,那就可以公布了。唯一糟糕的事就是被邀请了的同事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是要来作伴娘的。
不要担心会伤害她的感情,真心真意的朋友终会理解你的任何决定。决定一经作出,就要马上在你那张似乎永无尽兴的结婚清单上划掉这一项。
任务就是。
2. 根据《婚姻法》基本知识,请简要表述婚姻成立条件
婚姻的成立又叫结婚,是一男一女结合为夫妻的法律行为,也是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借以发生的法律依据。
一、婚姻成立的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又称为,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结婚当事人本身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必须符合的条件,形式要件又称为结婚程序,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程序及方式。结婚的实质要件又可分为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必备条件又称为积极要件,是指当事人人双方必须具有的不可缺少的条件;禁止条件又称为消极条件,或称婚姻障碍,是指法律明定不允许结婚的情况。
二、《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
取得结婚证,即确定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三、根据以上规定,在我国结婚的必备要件为: 1、实质要件: (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二)男女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 (三)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符合一夫一妻制。 2、结婚的禁止条件: (一)直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 (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 (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3、结婚的程序条件为: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双方即确立夫妻关系,均需履行夫妻间的权利义务。
3. 婚姻有哪些法律知识要点
一、结婚离婚是自由,妨害自由受制裁 禁止包办、买卖等于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包办婚姻主要是父母等无视当事人的意志,强迫其结婚离婚的行为。
买卖婚姻是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结婚的一种包办婚姻的行为。近年来,由于经济利益的刺激和落后的思想观念,在一些农村地区甚至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方,买卖婚姻日益增多,拐卖妇女的现象也日益严重。
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也很多,例如:父母干涉子女婚姻、子女干涉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再婚、干涉离婚自由、干涉复婚自由、干涉男到女家落户,等等。 对以上行为《婚姻法》第3条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严重干涉婚姻自由的,将受到刑法制裁 我国《刑法》第257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婚约法律无规定,处理不好惹纠纷 婚约引发人身关系纠纷,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对婚约不予保护,不强制履行。
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的,也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单方就可以解除。
因此,如果订婚的一方当事人到法院去要求法院保护或者解除他们之间的“未婚配偶关系”,甚至是要求强制履行“结婚的义务”,人民法院是不会予以受理的。 赠送的财产,酌情返还 对正常的因婚约引发的财产纠纷,一般的解决原则有以下几点:(一)对以结婚为目的而赠送的财产(包括订婚信物),价值较高的,应酌情予以返还;(二)对订婚期间,当事人双方一般性的经济往来或者是赠送的价值不高的物品,受赠人可以不予返还。
“青春补偿费”,法律不支持 所谓的青春补偿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如果由于过错方的原因,给无过错的一方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但绝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骗取财物,将受法律制裁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不法分子假借谈恋爱、订婚的手段骗取当事人的财物。对此,一经发现,不但骗取的财物要返还受害者,对行为人也要给予一定的制裁措施。
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据此,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受到刑法的惩处。
三、只办酒席、不领证,能算结婚吗? 大多数人都把一个盛大的结婚仪式当作是自己婚姻生活的开始,但是只举行结婚仪式而没有领结婚证,却不能算法律意义上的结婚。 必须要进行结婚登记 我国《婚姻法》第8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只要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就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
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律所认可,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 四、办理结婚登记,要迈几道门坎? 结婚是人生的大事。
在结婚的过程中,婚姻登记又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那么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履行哪些手续呢? 结婚登记申请须双方亲自到场 当事人双方进行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有下列证件: (一)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 (三)离婚后申请再婚的,还须持有离婚证件(离婚证或准予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 (四)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区,须持有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 (五)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是在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还须持有该父母所在单位或村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身份关系的证明。
教您一招:如何补办结婚证? 领结婚证要迈几道门坎不容易,结婚证丢了还真让人头疼。其实不用头疼。
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所以,可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来代替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和结婚证的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五、结婚也要符合条件,不合条件法律禁止 结婚不但要经过必要的登记手续,而且结婚的双方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只有符合了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结婚登记。
那么当事人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结婚须达法定年龄 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是我国法律对结婚年龄的基本规定。
婚。
4. 请问有关婚姻法方面的知识有哪些呀
我国的《婚姻法》是调整人们婚姻、家庭关系的法规,是人们正确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行动指南。
它确定婚姻的原则、结婚的条件、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父母子女之间、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亲属之间的关系,以及离婚及离婚后子女抚养等规则。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的社会主义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这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婚姻法是适用于一切公民,是关系到千家万户、男女老少社会家庭生活的重要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结 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四章 离 婚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第二章 结 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
5. 婚姻的知识题
俗话说“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还有人说“家里不是讲理的地方”,为此,很多人苦恼于保持家庭和睦关系的不易,困惑于夫妻之间怎么也无法避免的口舌之战。
至此,很多夫妻随着结婚年限地增长,反而是越来越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夫妻之间的温情,还有的夫妻更是难以逃脱婚姻“七年之痒”的魔咒,让期望中的夫妻恩爱和家庭幸福逐渐变成了不堪重负的精神枷锁。 其实,这些夫妻根本就不知道家庭中其实始终是存在着潜规则的,无论是老公或是老婆都应该遵循约定俗成的潜规则来处理夫妻之间、家庭成员之间的各种事务,如果忽略或违反了这种潜规则,轻则吵架不断,重则离婚收场。
因此,具有丰富生活睿智的人会告诉你,只有夫妻双方严格按照潜规则生活,才会成功迎来金婚甚至是钻石婚的庆典。 家庭中夫妻之间要相敬如宾配合默契,通常应该严格遵循下列潜规则: 一、千万别试图去阻止老婆的唠里唠叨,潜规则告诉我们,女人的唠叨都是下意识和潜意识里设定好的执行程序,不可能受到老公提醒后就停止运行的,假如老公对老婆的唠叨反应过于强硬,不但无助于唠叨停息,反而有可能由此引发家庭内战。
二、老婆在埋怨老公不做家务时,你千万不要搭腔或试图反驳,潜规则告诉我们,绝大多数的女人都是任劳不任怨的,她批评或怨言你不爱劳动不做家务,并不代表她真的要求你参与家务劳动,她的怨言无非是在渲泻自己的一种情绪。 三、女人都是喜欢被哄的,你的老婆也是一样,当老婆对你表示不满的时候,你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恋爱时的甜言蜜语哄哄她,潜规则告诉我们,当老婆被老公哄得找不到北的时候,正是老婆累死累活也不需要你来偿命的时候。
四、老公最好别掌管家庭经济,潜规则告诉我们,老公掌管家庭经济最大的坏处是只能管住自己不花钱,根本就管不住老婆的消费欲望。因此,男人只要负责赚钱,家里钱的用途花钱的快乐都是老婆的事,老公看到老婆大包小包进门的时最好在把眼睛闭上的同时把嘴巴也闭上。
五、别以为自己口袋里有多少钱老婆不知道,也别以为自己藏匿的私房钱老婆找不到,因此,聪明的男人应该如实报告自己的钱花在什么地方,当然,潜规则告诉我们,如果把钱花在其他的女人身上时,就要坚持“打死了也不说”的硬骨头精神的。 六、男人千万别试图让老婆向你报告把钱到什么地方去了,那是绝大多数女人都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潜规则告诉我们,绝大多数女人花钱都没有计划更不会有什么规划,冲动消费是女人的通病,而市场上层出不穷花样繁多地促销手段都是针对女人设计的。
七、别以为你说的瞎话或假话老婆会不知道,绝大多数智慧的老婆是不会当着你的面去核实你说的话是真是假,她们会在公众场合给足你的面子,但是,假如被她逮到一次你在胡说八道你就彻底完蛋了,因为,她以后再也不会傻乎乎的相信你了。 八、家庭是讲情而根本无需讲理的地方,潜规则告诉我们,假如你为了自认为正确的事情去跟老婆理论,辩论的最终结局很有可能出乎你的意料之外,因为,女人会奇怪男人怎么那么没有气量,因此,绝大多数夫妻吵架的结局,有错的一方永远会是老公,你有见过老婆认错的时候吗? 九、千万别把自己婚前的恋爱经历告诉对方,潜规则告诉我们,无论是老公还是老婆都会对对方的初恋或前任耿耿于怀,因此,多告诉对方一个细节就会多增加一项自己的英雄气短,或是多增加一个累死自己的攀比竞争目标。
6. 婚姻常识有哪些
婚姻常识如下: 1、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
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 3、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的办理机关:双方中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 5、协议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一寸免冠照若干张。
6、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8、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9、小孩的问题:两岁以下的小孩,抚养权一般归女方;两岁到10岁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来决定,需要衡量双方的教育、经济、工作、性格等各方面因素;10岁以上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小孩意愿来决定。
10、小孩的问题: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一般按月给付,一般支付到小孩18岁止。
7. 婚前婚后必知的婚姻常识有哪些
婚前婚后必知的婚姻常识 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
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 3、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双方中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 5、协议离婚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一寸免冠照若干张。
6、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诉讼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8、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9、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两岁以下的小孩,抚养权一般归女方;两岁到10岁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来决定,需要衡量双方的教育、经济、工作、性格等各方面因素;10岁以上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小孩意愿来决定。
10、小孩抚养费的问题: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一般按月给付,一般支付到小孩18岁止。
11、婚前协议:女性手里协议的原件应该妥善保管,另外证明财产存在的财产凭证也应保管好,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折等。同时建议就该协议办理公证或是见证,以此进一步确认该协议的真实性和效力。
8. 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有哪些
10个必知的婚姻法常识如下: 1、结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
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 3、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双方中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 5、协议离婚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一寸免冠照若干张。
6、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诉讼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8、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9、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两岁以下的小孩,抚养权一般归女方;两岁到10岁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来决定,需要衡量双方的教育、经济、工作、性格等各方面因素;10岁以上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小孩意愿来决定。
10、小孩抚养费的问题: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一般按月给付,一般支付到小孩18岁止。
9. 必知的婚姻法常识有哪些
1、结婚年龄:男22周岁以上,女20周岁以上。
2、办理结婚登记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 3、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和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表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4、协议离婚的办理机关:双方中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原婚姻登记机关。 5、协议离婚所需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双方户口本原件、双方结婚证原件、一寸免冠照若干张。
6、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诉讼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7、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事由:(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8、一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事由: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9、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两岁以下的小孩,抚养权一般归女方;两岁到10岁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小孩成长来决定,需要衡量双方的教育、经济、工作、性格等各方面因素;10岁以上的小孩,抚养权一般根据小孩意愿来决定。
10、小孩抚养费的问题: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一般按月给付,一般支付到小孩18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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