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还在大学怎么办?结婚证

日期:2023-01-22 11:00:51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关于户口还在大学怎么办?结婚证

1. 户口还在学校,怎么办理结婚证

与学校的户籍部门联系,不过一般情况下需要迁出去才可以办理结婚证。已经毕业的学生,学校是没有义务给保存档案的。学校应该有一张学校给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那就是你的户口。如果没有,到学校(经毕业的在人才中心去拿,或者直接去派出所要求重新打印一张。然后带上这张纸、身份证,到二人随便哪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去登记结婚即可。

结婚登记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 毕业4年了户口还在大学里,要领结婚证了怎么办

你是集体户口你要去集体户口处拿你的户口卡,说明你去登记结婚,人家肯定给你的.用完后,在还给集体户口处.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3. 学校户口怎么办结婚证

学校集体户籍可以持户口本内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你是留校任教的老师,那么结婚后可以将配偶户口转入学校;如果你是学生,结婚后不能将女友户口迁入。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扩展资料 申办夫妻投靠入户须知 一、入户条件 配偶具有本市户口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指16周岁以下。

属在校初中或高中阶段学生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下同)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的。 3、配偶是本市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二、所需证明材料 办理投靠配偶入户的,除需提供入户申请报告、合法住所证明及夫妻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件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属16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阶段学生的,需提供学校证明及身份证。 2、符合随军条件的,还需提供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部出具的随军报告表。

三、申请入户具体程序 1、凡符合上述入户条件需办理申请的人员,可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连同以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本市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如经审核,证明材料不齐全或有疑问的,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补充相应证明材料。

2、经审核批准来市入户的,由公安部门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入户人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如符合广东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人员,不需到公安部门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待迁出地公安机关核准迁出信息(约三个工作日内)并收到办理通知后,持入户人户口簿、身份证及迁入地户口簿到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 1、符合规定条件的申办人员,属集体户口人员或迁入地为单位集体户口的,还应提供单位集体户口簿首页(首页可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2、与户主或业主属直系亲属的,还应提供业主之一的房产证明、身份证、同意入户意见及户主身份证、同意入户意见。

3、与户主、业主属非直系亲属的,还应提供所有业主的房产证明、身份证、同意入户意见及户主身份证、同意入户意见。属立户的,还应提供所有业主的房产证明、身份证和同意立户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盐城市政府-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申办夫妻投靠入户须知。

支付宝转账赞助

支付宝扫一扫赞助

微信转账赞助

微信扫一扫赞助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