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常识安全技术交底

日期:2023-02-22 17:02:24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关于建筑施工安全常识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清楚,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完毕后,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方各留执一份,并纪录存档安全技术交底的作用。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技术交底 。

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全套表格和内容有哪些

建筑施工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泥水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砌体施工: ⒈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取掏洞的操作方法。

⒉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现场施工员交底放坡,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坑槽边1m以外,堆高不得超过1.5m。 ⒊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

堆放材料应离开坑槽边1m以上。当基坑较须设护壁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

⒋墙身砌体高度超过1.2m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在墙外张挂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绑护身栏杆后方准操作。

⒌用内架砌外墙时,架板要低于外墙500px,墙外按规定张挂安全网。 ⒍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三皮,架子转角处不得堆砧,除操作层外,上下皮架只允许堆零星材料,不得多层都堆料。

⒎在高处砌墙时,转砧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⒏不准站在墙砖上做砌砖、挂线、刮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⒐不准在墙顶或架上修改石料,以免震动墙体影响质量或石片掉下伤人。 ⒑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塌或上石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⒒石块不得往下掷,运石上下时,脚手板要牢固,并钉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⒓在檐口、洞口处施工时,操作人员要面朝外操作,以免踩空坠落。

不得坐在檐口、外墙等危险部位休息。 ⒔高处作业不能用砖头垫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垫砖头站人操作。

二、混凝土施工: ⒈用车子向基坑或料斗倒砼,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 ⒉用井字架吊兰运送砼时,斗车把不得伸出吊兰外,车要放稳,运送到楼层要待吊蓝停稳,人方可进入吊蓝内推车。

⒊浇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边上操作。

⒋浇灌框架、梁、柱砼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⒌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披、阳台,应采取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⒍使用震动器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电线要架空,开关要有人监护。 ⒎砼搅拌机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工具伸入筒内清料,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

⒏砼机停用时,升起的料斗应扦上安全插肖,或挂上保险练。 木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⒈工作台、机械的设置,应合理稳固,工作地点和通道应畅通,材料、半成品,堆放应成堆成垛,不影响交通。

⒉操作木工机械不准戴手套,以防将手套卷进机械造成事故。 ⒊木模车间内的锯屑刨花应天天清理。

在车间内禁止吸烟动火。 二、支模与拆模: ⒈使用木料支撑,材料应剥皮,尖头要锯平,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不准用弯曲大、尾径小的杂料,层高在4m以内顶撑尾径不小于200px,5m以内不小于250px,5m以上应经过设计。

⒉顶撑应从离地面1250px高设第一道水平撑,以后每增加2m增设一道。水平撑应纵横向设置。

⒊顶撑接头部位夹板不得小于三面,夹板不得小于50*8*62.5px,相邻接头应互相错开。 ⒋支撑底端地面应整平夯实,并加垫木,不得垫砖,调整高底的木楔要钉牢,木楔不宜垫得过高,(最好是2块)。

⒌采用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⒍支模应接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⒎支设4m高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高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⒏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⒐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

传送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用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扔。 ⒑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⒒纵横水平撑、斜撑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道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0m高以上。

⒓支模中如需中间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封板等钉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造成事故。 ⒔利用门型架、钢管等支模庆配套使用,按规定设置水平和剪刀撑。

⒕模板上有予留孔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砼板上的予留洞应在拆模后将洞口盖好。

⒖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⒗拆除檐口,阳台等危险部位的模板,底下应有架子、安全网或挂安全带操作,并尽量做到模板少掉到架、安全网上,少量掉落在架、安全网上的模板应及时清理。 ⒘拆模前,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重要通道应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

⒙拆模的顺序应按自上而下,从里到外,先拆掉支撑的水平和斜支撑,后拆模板支撑,梁应先拆侧模后拆底模,拆模人应站一侧,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几人同时拆模应注意相互间安全距离,保证安全操作。 ⒚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予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支撑顶牢,防止构件倒塌。

⒛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

3.求安全技术交底大全

***局*公司**分公司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节 施工现场第一条:施工现场的生产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承担工程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及保护环境的有关要求,并应对工人讲解保护环境、安全操作方法。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要求。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第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及各种设备的操作工、登高架设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获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上岗操作。第三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

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按规定悬挂现场安全规定、制度、安全纪律知识等标牌,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口及高空临边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的安全标志。

夜间应设红灯示警。第六条:施工现场交通要道要有明显的交通指示标志。

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 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第七条:施工人员操作前要进行岗位检查;下班时应收集好工具,清理操作现场,清除不安全因素。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和操作场所,严禁吸烟,不准擅自移动现场的消防器材,更不准挪做他用。

第八条: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即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

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第九条:调配酸溶液,应先将酸缓慢地注入水中,搅拌均匀,严禁将水倒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第十条: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本工作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1. 机电设备第十一条:所有进入现场的机械安装好后,使用前必须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凡故障设备及在修设备,均不能投入运转使用。第十二条:机械和动力机械的机座必须稳固。

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第十三条: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第十五条: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第十六条: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第十七条: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应停电。不能停电时,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输电线路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米) 1.5 2 4 5 6第十八条: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第十九条: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第二十条:X光或Y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准进入。

第二十一条: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第三节 高空作业第二十二条: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

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第二十三条: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脚手架上等非规定的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乘坐吊篮或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上攀登。

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第二十四条:进行高处作业时,发现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或报告领导,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对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第二十五条: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第二十六条: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直立梯使用的工作角度以75正负5度为宜,禁止二人。

4.建筑工程中的安全交底的内容

安全技术交底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编制工作,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要在新开项目开工前报送本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实施。

被批准后的安全技术交底方案,由项目总施工长或施工员组织并主持对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交底。交底会必须事先通知技术、质量安全人员参加。

大的新开施工项目施工前交底项目总工、总施工长等必须参加(具体由项目总工确定)。安全技术交底是由技术人员对施工员、施工作业班组人员的交底。

为此,施工员对安全技术交底的执行结果负责。技术、质量安全人员负责监督,对实施过程控制负责。

如果出现问题施工员、技术员、质量安全人员要及时发现,果断处置。因不能很好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员、施工作业班组及相关管理人员,视损失程度将分别责任予以承担。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专职质量安全人员对其违章作业、不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有权做停工罚款处理,以减轻后果和影响。1.交底的具体要求:(1)逐级交底制度,由总承包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向施工班组长、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分别进行交底;(2)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4)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5)交接底应当书面形式。

2.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1)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2)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3)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4)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5)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范和规程;(6)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3.每天作业前,各施工班组长应当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组活动记录中。

4.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与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当单独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5.双方在安全技术交底上签字确认,主要是防止走过场,并有利于各自责任和确认。

5.建筑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范本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技术交底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工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

(在有效期内);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3.电工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挂停电检修标识牌再作业;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5.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临电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6.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整改,确认安全无误后再进行施工作业。

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7.努力学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敬岗爱业,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安全用电;8.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9.禁止带电操作,需要拉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求执行;10.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两次例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检修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

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有效。电焊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电、气焊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气焊工,并持证上岗。

(在有效期内)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追逐打闹,禁止窜岗,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电焊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使用头罩或手持面罩,穿干燥工作服,绝缘鞋,用耐火防护手套,耐火的护腿套、套袖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要求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裤脚不准塞在鞋(靴)里,手套套在袖口外。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防火安全带,高挂低用。6.进入作业地点后,熟悉作业环境,检查设备及各项安全防护设施。

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汇报,确认安全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

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7.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结构钢筋等金属物代替导线。

8.焊接电缆横过通道时必须采取穿管,埋入地下或架空等保护措施。9.雨雪天气、六级以上大风开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过后应消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10.作业时如遇到以下情况必须切断电源:a.改变电焊机接头;b.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c.转移工作地点搬运焊机时;d.焊机发生故障需要进行检修时;e.更换保险装置时;f.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操作现场时;11.焊工高处作业时:a.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件上;b.高处作业时必须在作业点下方5米处设护栏专人监护,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设置接火盘;c.线缆应用电绝缘材料捆绑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搭在背上或踩在脚下作业。

焊钳不得夹在腋下,更换焊条不要赤手操作;12.焊工必须站在稳定的操作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13.在狭小空间或金属容器内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绝缘垫,作业时间不能过长,应俩人轮流作业,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随时注意操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是否正确等情况,一旦发现危险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严禁将身体靠在金属及工件上,以防触电;14.电焊机及金属防护笼(罩)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接地)保护;15.电焊机必须使用防触电保护器,并设单独开关箱;16.一、二次导线绝缘必须很好,接线正确,焊把线与焊机连接牢固可靠。

接线处防护罩齐全,焊钳手柄绝缘良好,二次导线长度不大于30米,并且双线到位;17.严禁在起吊部件的过程中,边吊边焊;18.作业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电焊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1.电焊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防雨、砸棚、电焊机底部应垫防潮物,并在固定的焊机旁配备防火器材;2.焊机本身防护罩配有漏电保护节能器,零部件齐全,接、拆电源应有专业电工操作(非电工严禁动电),一次线不得超过5米,二线不得超过30米;3.在焊接时输出、输入线压接牢固,。

6.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 技术交底资料。 ⑶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 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略。

7.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建筑施工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泥水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砌体施工: ⒈挖掘土方,两人操作间距保持2~3m,并由上而下逐层挖掘,禁止采取掏洞的操作方法。

⒉开挖沟槽、基坑等,应根据土质和现场施工员交底放坡,挖出的泥土应堆放在坑槽边1m以外,堆高不得超过1.5m。 ⒊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

堆放材料应离开坑槽边1m以上。当基坑较须设护壁支撑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

⒋墙身砌体高度超过1.2m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在墙外张挂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绑护身栏杆后方准操作。

⒌用内架砌外墙时,架板要低于外墙500px,墙外按规定张挂安全网。 ⒍脚手架上堆砖不得超过三皮,架子转角处不得堆砧,除操作层外,上下皮架只允许堆零星材料,不得多层都堆料。

⒎在高处砌墙时,转砧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⒏不准站在墙砖上做砌砖、挂线、刮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⒐不准在墙顶或架上修改石料,以免震动墙体影响质量或石片掉下伤人。 ⒑不准勉强在超过胸部以上的墙体上进行砌筑,以免将墙体碰撞倒塌或上石时失手掉下造成安全事故。

⒒石块不得往下掷,运石上下时,脚手板要牢固,并钉防滑条及扶手栏杆。 ⒓在檐口、洞口处施工时,操作人员要面朝外操作,以免踩空坠落。

不得坐在檐口、外墙等危险部位休息。 ⒔高处作业不能用砖头垫高架板,也不得在架板上垫砖头站人操作。

二、混凝土施工: ⒈用车子向基坑或料斗倒砼,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和撤把。 ⒉用井字架吊兰运送砼时,斗车把不得伸出吊兰外,车要放稳,运送到楼层要待吊蓝停稳,人方可进入吊蓝内推车。

⒊浇砼使用的溜槽及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直接站在溜槽边上操作。

⒋浇灌框架、梁、柱砼应设操作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⒌浇捣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同时进行;浇圈梁、雨披、阳台,应采取防护措施;浇捣料仓,下口应先封闭,并铺设临时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⒍使用震动器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漏电,电线要架空,开关要有人监护。 ⒎砼搅拌机在运行中,任何人不得将工具伸入筒内清料,进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过或停留。

⒏砼机停用时,升起的料斗应扦上安全插肖,或挂上保险练。 木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一般规定: ⒈工作台、机械的设置,应合理稳固,工作地点和通道应畅通,材料、半成品,堆放应成堆成垛,不影响交通。

⒉操作木工机械不准戴手套,以防将手套卷进机械造成事故。 ⒊木模车间内的锯屑刨花应天天清理。

在车间内禁止吸烟动火。 二、支模与拆模: ⒈使用木料支撑,材料应剥皮,尖头要锯平,不得使用腐朽,扭裂的材料,不准用弯曲大、尾径小的杂料,层高在4m以内顶撑尾径不小于200px,5m以内不小于250px,5m以上应经过设计。

⒉顶撑应从离地面1250px高设第一道水平撑,以后每增加2m增设一道。水平撑应纵横向设置。

⒊顶撑接头部位夹板不得小于三面,夹板不得小于50*8*62.5px,相邻接头应互相错开。 ⒋支撑底端地面应整平夯实,并加垫木,不得垫砖,调整高底的木楔要钉牢,木楔不宜垫得过高,(最好是2块)。

⒌采用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⒍支模应接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⒎支设4m高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高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⒏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梁底模上行走。 ⒐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

传送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用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扔。 ⒑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⒒纵横水平撑、斜撑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道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0m高以上。

⒓支模中如需中间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封板等钉牢,防止因扶空、踏空而坠落造成事故。 ⒔利用门型架、钢管等支模庆配套使用,按规定设置水平和剪刀撑。

⒕模板上有予留孔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砼板上的予留洞应在拆模后将洞口盖好。

⒖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停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

⒗拆除檐口,阳台等危险部位的模板,底下应有架子、安全网或挂安全带操作,并尽量做到模板少掉到架、安全网上,少量掉落在架、安全网上的模板应及时清理。 ⒘拆模前,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重要通道应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

⒙拆模的顺序应按自上而下,从里到外,先拆掉支撑的水平和斜支撑,后拆模板支撑,梁应先拆侧模后拆底模,拆模人应站一侧,不得站在拆模下方,几人同时拆模应注意相互间安全距离,保证安全操作。 ⒚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予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支撑顶牢,防止构件倒塌。

⒛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到指。

8.什么叫做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生产负责人在生产作业前对直接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的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的培训,并通过书面文件方式予以确认。

建设项目中,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项目部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二是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清楚,保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完毕后,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施工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三方各留执一份,并纪录存档安全技术交底的作用 1、让一线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该作业项目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减少因违章操作而导致事故的可能;2、安全管理人员在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3、安全管理内业的内容要求,同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也是安全管理人员自我保护的手段。

9.求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全)

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4.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险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作业。6.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人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7.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6级以上大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8.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相应规范的要求 高空坠落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在距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在此作业过程中因坠落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称之为高处坠落事故。

这类事故各行业中均有发生,并以建安企业居多,约占全部事故的20%左右。 1.高处坠落事故的规律 高处坠落事故规律,是指人们在从事高处作业中,人与相关物体结合时违背客观事物规律而产生的异常运动失去了控制,经过量变积累发生了灾变的普遍性表现形式。

掌握了规律,就能有效地予以预防和控制。 1.1 高处坠落事故的类别 高处坠落事故的事故类别大约为如下九种: 1.1.1洞口坠落(预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阳台口坠落等); 1.1.2 脚手架上坠落; 1.1.3 悬空高处作业坠落; 1.1.4 石棉瓦等轻型屋面坠落; 1.1.5 拆除工程中发生的坠落; 1.1.6 登高过程中坠落; 1.1.7 梯子上作业坠落; 1.1.8 屋面作业坠落; 1.1.9 其他高处作业坠落(铁塔上、电杆上、设备上、构架上、树上、以及其他各种物体上坠落等)。

1.2 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 1.2.1 个性原因 个性原因,是指每类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各自具有的具体原因。例如: a. 洞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洞口作业不慎身体失去平衡;行动时误落入洞口;坐躺在洞口边缘休息失足;洞口没有安全防护;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未及时处理;没有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b.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脚踩探头板;走动时踩空、绊、滑、跌;操作时弯腰、转身不慎碰撞杆件等身体失去平衡;坐在栏杆或脚手架上休息、打闹;站在栏杆上操作;脚手板没铺满或铺设不平稳;没有绑扎防护栏杆或损坏;操作层下没有铺设安全防护层;脚手架超载断裂等。c.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立足面狭小,作业用力过猛,身体失控,重心超出立足面;脚底打滑或不舒服,行动失控;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使用,或在走动时取下;安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等。

d.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屋面坡度大于25°,无防滑措施;在屋面上从事檐口作业不慎,身体失衡;檐口构件不牢、或被踩断,人随着坠落等。 1.2.2 共性原因 共性原因,是指任何一次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均具有基本原因、根本原因、间接原因和直接原因而形成的系列原因。

a.基本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安全基础不牢。其表现是:人不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物未达到使用安全标准。

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身体条件较差或有病;与高处作业相关的各种物体和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等。 b.根本原因,是高处作业违背建筑规律的异常运动。

其表现是: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着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时没有安全措施冒险蛮干,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不起作用,或擅自拆除、移动或在施工过程中损坏未及时修理等。 c.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失去了控制。

其表现是:由于安全管理不严,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制约手段,对人违章作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异常行为,对工具、设备等物质没有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异常状态,不能做到及时地发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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