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玉强(流氓犯)

日期:2023-04-24 20:06:07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牛玉强流氓犯

牛玉强,男,1965年出生于北京。1983年,18岁的牛玉强因为和朋友抢了一顶帽子并打了一架,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了死缓,由于保外逾期,刑期延至2020年,但现在流氓罪已被取消,那么牛玉强的罪应该如何,各方有着不同的观点。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是:郑某纠集牛玉强等十人组成流氓组织菜刀队,准备了数把菜刀并制作了黑面罩。牛玉强作为骨干分子,多次参与聚众持械斗殴,寻衅滋事。法院认为:牛玉强所在团伙危害一方,民愤极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流氓罪判处牛玉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中文名

牛玉强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北京市

出生日期

1965年

概况

1990年,因“流氓罪”服刑六年的牛玉强获准保外就医;2004年夏,狱警来到他在北京的家中,告诉他:他是两度被网上通缉的“逃犯”。

1983年,牛玉强参与了流氓团伙“菜刀队”的活动。他和同伙们持械抢劫一名男青年,抢走了一顶军帽。他还纠集同伙,将别人家的玻璃窗砸碎,并威胁与殴打了一名叫许林的青年。法院对他的量刑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984年底,牛玉强被带到新疆石河子监狱,开始了牢狱生涯。老实内向只会埋头干活的他,因为表现良好,于1986年被改判为无期徒刑,1990年又减刑为有期徒刑18年。同年,他患上了肺结核,年底,牛玉强被老父亲接回北京。

1991年,石河子监狱组成的保外就医考察组曾来到牛玉强家中。经过评估,做出续保一年的决定。次年,病情略有好转的牛玉强等待着监狱考察组的到来,但却没人再到北京来。其间,牛玉强每个月月初都要在家人陪伴下到北京市朝阳区一个派出所,向民警汇报自己的思想及活动。[1]

27年前,时年20岁的北京人牛玉强,因“抢了一顶军帽”、“砸碎一户玻璃窗”、“打了一个人”,受到“流氓罪”指控。根据原刑法第160条,流氓罪可处七年上下两个档次浮动的刑期。在1983年“严打”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中规定,流氓罪中首要分子或持凶器作案的,可处以死刑。当时牛玉强在打人过程中,曾持军刀,虽未用军刀伤人,但还是按《决定》中所规定的“严重情形”判了死缓。[2]

家人回应

“我并不清楚这个消息。”记者从法官处获悉“中国最后的流氓犯”被建议第六次减刑的消息后,2011年5月4日致电北京牛玉强的妻子朱宝侠,告知她这个最新变化,朱宝侠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表示“感觉心情很复杂。” 新疆石河子监狱今年三月已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牛玉强的减刑建议书,法官称牛玉强有望二零一六年之前走出监狱。

“减刑毕竟是丈夫付出高强度劳动换来的。”朱宝侠说,“听刑满回来的人介绍,牛玉强现在的身体并不好,血压高起来达到180甚至200mmHg,可他却不愿住院,因为一住院就没有劳绩,就没有减刑的机会。为了争取早点出狱,他有病也不愿去看。”

她说,从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被重新收监,到今年四月三十日,丈夫已走了整整七年,如今孩子已十二岁,婆婆也已七十五岁,自己照顾不过来。七年来,两人靠书信以及每年春节的电话知道彼此信息。

朱宝侠说:“今年三八节,丈夫给家里打了电话,说想儿子了,责备自己回不来,错过了陪孩子成长的机会。”

对于丈夫被顺延刑期的问题,朱宝侠坚持认为没有道理,也不应该。她说:“牛玉强在收监以前的十几年中都在治病,一直定期到派出所和居委会进行思想汇报,他并没有逃跑。说找不到他人了是不符合事实的,他根本就没有逃。”

对重新收监,朱宝侠说:“这个我们家人没意见,毕竟离原来的刑期二零零八年还有余刑。但对十几年的顺延,我们亲属始终无法接受,因为牛玉强从来没有脱逃。”

朱宝侠挂断电话前说:“孩子大了,老母也年迈了,家庭需要牛玉强。我希望他尽早回家。”

媒体评论

对流氓的概念,时下常被人们圈定在那些不务正业、调戏妇女、欺老骗幼、打架斗殴、为非作歹、偷鸡摸狗、卑鄙下流之人的身上,多是人们的感官认识,并没有统一的规范定义。总之,被称为流氓者必不是好人,对社会对人民必有一定危害,让人很是憎恶。对流氓的态度,大多围观指责、当面痛骂痛打,再不然就扭送相关部门,交给官家处理。也不过罚款教育、拘留警戒等惩处罢了。当流氓被法律所制裁得到应有的惩罚时,自然人心欢愉,拍手称快了。

但对被法律明文审判、被正式认定为“流氓”的牛玉强,在下倒有几分同情和可怜。因历史久远,他成为法定“流氓”的原因已无法细究,想必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结果,也有其时代背景的影响和左右。为自己过去的流氓之举承担流氓之罪,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因一场保外就医的变故,使他的刑期延长到2020年。

让本已经在1997年7月1日取消的“流氓罪”依然发挥着威力。对牛玉强这个中国最后一个“流氓”之所以产生同情和可怜,皆发自法理之外的人味使然。娶妻生子本不该是犯罪之人奢求之事,但人性使然这一切均成现实,妻贤子孝本是幸福的一家人,刑期延续不管是谁的责任,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也是惩戒犯罪、治病救人的。

在以人为本的今天,是不是应该对自己的机械重新审视一下呢?牛玉强是个很乖的“流氓”,对自己的“罪行”早已悔悟并改过自新,最起码,他在法律的鞭策下,从新做回了自己,并为家人营造了一种亲情相依、本份做人的幸福。法律的惩戒已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让社会群众来见证,一个曾经“流氓”的人在法律的改造之下,知道了怎样做个好人,做一个有次序的人,这还不够吗?如果把好人再抓进去改造,又会改造出什么样的人呢?这样,威严公平的法律不就失去了公平的意义吗?亲爱的法网,能不能给牛玉强点温柔,给他一个机会,让他早点回家和亲人团聚。

专家观点

应该服刑

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会员张平给出的观点是:牛玉强应该继续服刑。

“我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原则是讲究罪刑初定的。也就是当初犯罪时被认定的罪名,经过法院判刑后,就应该将判决执行完毕。这一点在1997年修改过后的新刑法里也有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刑法第12条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张平解释道。

张平称,既然当初法院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并且判决已经得以实施。那么除非有证据证明当初的案件有错误,才可以撤销原判决。否则,原判决是一定要继续执行下去的,这就是罪刑初定的立法和司法原则。

撤销重审

原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北京天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则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观点:牛玉强案件原审判决应该撤销、重审。

周泽认为,在刑法已经作了修改的情况下,如何面对本案中牛玉强这样依据“旧法”被判了重刑的人,是一个十分值得重视的问题。像牛玉强这样的情形,如果根据新刑法不构成犯罪,或者只需要负较轻的刑事责任,而其过去已经被判处刑罚或判了较重刑罚的,有必要对他们的行为重新评价。依据现行法律不构成犯罪的,应立即释放。如果根据现行法律仍然认定为犯罪的,则应该依据新刑法来进行定罪量刑。

“当然,这在目前的法律上可能依据不足,但却显然是符合法律的精神的。否则,不足以体现法律的公平!”周泽说:“我们一直在喊着罪刑法定,那就是所犯的罪和所服的刑都要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来规定,现在牛玉强服刑所依据的流氓罪已经不存在了,再这么不明不白地服刑下去,岂不是和我国刑法罪刑法定的原则相违背嘛!”

相关质疑

请求说法

在收到关于给牛玉强顺延刑期的通知后,牛玉强的爱人朱某终于坚持不下去了。她找派出所、找最高人民法院、找最高人民检察院,甚至找到了司法部的监狱管理局,找每一个她认为能受理她丈夫情况的单位。

按照朱某的看法,她认为自己的丈夫从保外就医结束到被抓回监狱的12个年头(保外就医2年),都应该被计算在执行的刑期里。

“我丈夫14年来一直在家,哪里都没有去过。每个月去派出所报到一次,北京市开什么会议或者是发生了什么案件,警察都会例行找我丈夫谈一次话。”朱某告诉记者,监狱更是没有来过人或通过什么手段联系过她的丈夫,丈夫几乎成了被监狱遗忘的人。

“怎么到现在却说是我丈夫自己未归,还上网通缉他。我认为这是监狱方面把责任推卸到我丈夫的头上。”朱某说:“现在为什么所有的责任都要牛玉强一人来承担呢?”

监狱答复

延期未归顺延刑期合法

2006年4月5日,新疆石河子监狱正式给朱某邮寄回来一份书面的答复。

在这份书面的答复中,监狱方面首先列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外就医的犯人延期未归刑期是否顺延的一个文件。根据该文件的规定,凡是在保外就医期满延期未归的,其延期的时间都不计算在执行的刑期内。

同时,监狱方面还在该书面材料中透露,监狱方面从1992年开始一直到1997年间,一直在用书信的形式通知北京警方将牛玉强“协捕”并遣返回监狱。随后监狱又从1998年到2002年期间,以“挂号信”的形式提请北京警方抓捕牛玉强返监,但牛玉强始终未返回。

无奈之下,监狱只好在1999年和2001年两次上网通缉牛玉强,最终派人在2004年将牛玉强抓获。

监狱方面认为:牛玉强对保外就医时间明确知道;保外就医期间到期后不积极主动返回;抱侥幸心理逃避刑罚;在社会上长时间不向监狱报告情况。基于这些问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给牛玉强顺延刑期是合理合法的。

警方说法

只能派人协助抓捕不了解通缉情况

根据监狱方面这份材料显示,牛玉强在保外就医期满后,监狱曾经多次向北京警方写信、发函,要求警方将牛玉强“协捕”,并通知监狱派人前来押解。但对监狱的这些信件和函件,北京警方却迟迟没有作出任何答复,更没有丝毫举动。

为什么北京警方会对来自新疆监狱的信函置之不理呢?牛玉强家所在的辖区派出所当年主要负责牛玉强家片区的姓李的民警对牛玉强还是有印象的。但面对记者的“协捕”疑问时,这名民警给出了“我是后调到该警务区的,对通缉的情况不了解”的说法。

该派出所朱姓所长认为,抓捕牛玉强的工作应该是由监狱来执行的:“我们以前也曾经多次配合外省市的办案单位抓捕在逃人员,但我们都是协助配合。像牛玉强这个案子,应该是由监狱作为主办单位,他们牵头派人到北京来抓,我们作为辖区派出所只是派人协助抓捕。”

当被问到网上两次通缉牛玉强,并且牛玉强每月都要来派出所报到,这期间为何不对牛玉强实施抓捕时,朱所长也表示,自己是刚刚到这个所来的,对于此前的情况不了解。

参考资料

1.牛玉强—末代流氓犯·腾讯新闻

2.“最后的流氓”非得坐穿牢底吗·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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