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

日期:2023-08-10 08:00:08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十六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

政府补助的会计分录的具体做法如下: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补偿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发生期间计入损益.]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人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人当期损益.

企业取得与资产的政府补助时,不能全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转入"营业外收入".

1、取得货币性资产:这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最常见形式.

(1)一般的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贷:递延收益.

②购建长期资产时:借: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贷:银行存款等.

③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注意:递延收益的分摊采用的是平均分配的方法.

(2)相关资产处置时递延收益的处理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其时或结束前被处置,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当一次性转入当期损益,不再予以递延.

2、取得非货币性长期资产:企业直接取得政府无偿划拨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相关资产.

(1)公允价值的确定

①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注明的价值;

②该资产相关凭证上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以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计量;

③公允价值不能取得的,按名义金额(1元)计量.

(2)一般会计处理

①收到政府补助时: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贷:递延收益.

②长期资产的使用期内:借:递延收益;贷:营业外收入.

以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递延收益进行后续分摊.

注意:综合性项目取得补助的处理:企业因综合性项目取得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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