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抵扣的税控盘摘要怎么写?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税控系统设备全额抵扣的问题
1、按总局文件中的规定,只能是第一次购卖时可以全额抵扣。
2、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是可以全额抵扣。
3、不需要先计进项再转出。可以不计进项,全额计入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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