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捡到野生动物应该交给谁(家里不速之客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日期:2023-10-29 11:04:11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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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人民群众生态保护观念和意识进一步增强。近日,上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豹猫。

市民捡到野生动物应该交给谁(家里不速之客竟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

2月27日,上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上栗镇水源村袁某报警称,家里来了一只疑似野生动物现己受伤,请求救助。接警后,民警迅速联系林业局工作人员一同赶赴现场。经林业人员介绍,民警救助的这只是豹猫,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待救治伤情恢复后,将选择适宜地点放归山林。见豹猫前脚轻微受伤,工作人员立即对其进行腿部消毒、包扎、喂食等简单处理,豹猫负痛明显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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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天的精心喂养和看护,豹猫具备放生条件。3月1日,民警在一山林将其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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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猫是猫科动物,豹猫在中国也被称为“钱猫”,因为其身上的斑点很像中国的铜钱。体型和家猫相仿,但更加纤细,腿更长。主要栖息于山地林区、郊野灌丛和林缘村寨附近,在野外,豹猫的平均寿命为4年左右,豹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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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提高了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对维护生态平衡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保护野生动物我们可以做些什么?警察蜀黍告诉你。

掌握知识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和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正确的野生动物保护理念。

拒绝食用

坚决做到不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拒绝野生动物当“盘中餐”和“商品”,坚决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拒绝食用、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遇见举报

发现有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违法经营、运输、贩卖、加工、制作和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公民。

注意防护

发现不明原因受伤、病危、死亡的野生动物时,不可视而不见或私养,禁止徒手抓拿、食用或买卖,在保护自身安全和避免直接接触的情况下,要立即向林业管理部门报告。

拒绝饲养

不购买、不饲养野生动物。野生动物属于大自然,人类不应当限制其自由。各种野生飞禽、爬行类动物,身上都有无数未知病毒,不饲养,不仅是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更是对人类自身安全的保护。

警方呼吁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它们不是野味,它们是我们共同的朋友。

广大市民朋友,若遇到受伤、受困的珍稀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请及时救助或寻求警方帮助,遇到不法分子捕鸟、伤鸟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

来源:上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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