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要求湖北省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把营商环境打造成为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要大力弘扬服务企业群众“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做到“十必须十不准”。
日前,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要求湖北省各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把营商环境打造成为湖北疫后重振、浴火重生的金字招牌,要大力弘扬服务企业群众“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做到“十必须十不准”。
弘扬“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的主要内容:
(一)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实行清单管理、“一网通办”,推广“一事联办”,按法定和承诺时限做到审批服务“零超时”;不准超出清单审批或者以备案等形式搞变相审批、要求可全程网办的事项到现场办理。
(二)所有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的证照材料必须依法共享;不准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交政府部门可以共享的证照、重复填报提交相同材料。
(三)所有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必须全部开展“好差评”,对差评100%限期整改并反馈;不准敷衍应付整改、故意刁难服务对象。
(四)所有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做到“零收费”,政府定价收费、涉企保证金严格实行清单管理;不准超出清单收费、搭车收费、变相收费,擅自提高保证金收取标准、拖延返还时限。
(五)对所有市场主体必须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准擅自提高准入门槛,搞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
(六)所有涉企会议、调研活动必须严格实行归口报批管理,经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后方可组织,除走访服务企业或企业家履行社会职务职责外,一个月安排同一家企业参加会议或到同一家企业调研不超过一次;不准随意安排涉企会议、调研,硬性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或陪同调研,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七)、所有涉企检查必须实行清单管理并归口报同级党委、政府批准,大力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除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异地转办或安全生产、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涉嫌税收违法检查外,对同一家企业现场执法检查一年不超过一次;不准随意调换受检对象、检查人员,在清单之外增加检查事项。
(八)对所有市场主体必须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及时纠正的免予行政处罚;不准对新业态、新模式简单否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
(九)所有政府依法作出的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必须100%兑现、履约;不准“新官不理旧账”,随意更改合同,拖欠企业账款,损害政府公信力。
(十)对所有企业和群众实名提出的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必须实行首办负责、100%限期反馈,形成工作闭环;不准互相推诿、故意拖延、逾期不回复。
在“后疫情时代”甘当“店小二”,时刻遵照“十必须十不准”,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是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必然要求。如果“十必须”是“令”,就要闻令而动,闻令而行;“十不准”就是“禁”,就要坚决不做,若有违反必须依规依纪严惩不贷。弘扬“店小二”精神,用心用情用功服务企业和群众,将为当地赢得更优营商环境。
在日前召开的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党中央明确提出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支持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下一步,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广大市场主体不仅能够正常生存,而且能够实现更大发展。与此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进一步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国际先进,更多采取改革的办法破解企业生产经营堵点、痛点,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还具体提出了包括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在内的六大政策措施。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为了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湖北省委、省政府以弘扬“店小二”精神为突破口,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就是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营造更优营商环境的一种举措。
要打造更优市场化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市场化,就是要“破除不合理体制机制障碍,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产生巨大冲击,我国很多市场主体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良好的营商环境下,企业家才能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要让市场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唱主角。市场是战场,需要良好的市场规则和秩序。政府是合理市场规则的制定者,要了解市场的变化、了解企业的期盼,最大限度地创造市场的活力,激发企业的动力和创造力。要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足“放”的文章,“管”要精准到位,“服”到企业关键点上。
要打造更高法治化水平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法治化,就是要做到“规则公开透明、监管公平公正、依法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权益”。在企业家座谈会上强调:“要实施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要实施好外商投资法,放宽市场准入,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对在中国注册的企业要一视同仁,完善公平竞争环境。”首先,要建设法治政府,规范“有形之手”。大刀阔斧简政放权,大力改革商事制度,让政府的事权更加规范化、法律化。其次,要维护司法公正,确保公平竞争。有恒产者有恒心,企业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必须加快建立健全产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服务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贴心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要打造更强国际化水准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国际化,就是要“持续扩大开放,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提高国际竞争力”。在企业家座谈会上指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绝不是关起门来封闭运行,而是通过发挥内需潜力,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联通,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更加强劲可持续的发展。”我们要以再出发的勇气和决心,对标国际标准,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以营商环境再优化推动全面对外开放再拓展。要主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从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跨境贸易等核心评价指标入手,逐一进行对比论证、测评分析,深入查找和解决问题,完善和健全与国际接轨的营商规则体系,让来鄂投资的外商更有信心、更有劲头。
作者:瞿兆松 卢元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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