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平鲜果蔬经营店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案

日期:2021-05-25 03:38:51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中国质地消息讯 7月2日,天津市西青区商场监视拘束局官颁刊行政科罚确定书。

  案件来历:监视反省,考察过程:2019年12月11日,我局法律职员到位于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边村鑫福北园底商10号的天津市西青区平鲜果蔬筹备店现场反省。经查,当事人现场出卖预包装食物,无法供给食物筹备许可证。

  考察认定的毕竟:据当事人自述,当事人于2019年10月1日起首筹备,未获得食物筹备许可证,违法所得1000元。2019年12月14日,经局带领审批立案。2019年12月13日法律职员采用现场摄影、咨询当事人等局面,对案件举办完全考察。

  1、2019年12月11日,对当事人举办反省的现场笔录一份,仍旧当事人确认,声明当事人未获得食物筹备许可证从事食物临蓐筹备举止的毕竟;

  2、2019年12月11日,经当事人确认的现场照片1张,声明当事人未获得食物临蓐筹备许可从事食物临蓐筹备举止的毕竟;

  3、2019年12月13日,当事人供给的开业牌照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声明当事人的身份及筹备天性;

  4、2019年12月13日,对当事人举办的咨询笔录一份,声明当事人未获得食物临蓐筹备许可从事食物临蓐筹备举止的毕竟;

  自正在裁量由来等其他需求证明的事项: 当事人正在本案考察流程中,可以正在案发后主动配合行政陷坑反省,如实供给原料。正在案发后主动下架干系商品实时改进过错,减轻危机后果属于《行政科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景遇之一的,该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科罚:(一)主动祛除或者减轻违法举动危机后果的。”章程的减轻景遇。

  当事人上述举动违反了《中华国民共和国食物安详法》第三十五条“国度对食物临蓐筹备实行许可轨造。从事食物临蓐、食物出卖、餐饮任职,该当依法获得许可。可是,出卖食用农产物,不需求获得许可。”的章程,依照《中华国民共和国食物安详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章程,未获得食物临蓐筹备许可从事食物临蓐筹备举止,或者未获得食物增添剂临蓐许可从事食物增添剂临蓐举止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食物药品监视拘束部分充公违法所得和违法临蓐筹备的食物食物增添剂以及用于违法临蓐筹备的器材、修造、原料等物品;违法临蓐筹备的食物、食物增添剂货值金额亏空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的章程,责令当事人结束违法举动,并拟创议作出行政科罚如下:

  当事人该当自收到本科罚确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至商场监视拘束陷坑罚款代收机构。过期不缴纳罚款的,依照《中华国民共和国行政科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章程,逐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科罚款,并将依法申请国民法院强造奉行。

  如不服本科罚确定,可自收到本科罚确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天津市商场监视拘束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够正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国民法院提告状讼。当事人对科罚确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科罚不结束奉行,法令另有章程的除表

  依照《企业新闻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合章程,本陷坑将通过商场主体信用新闻公示体例、宗派站、专业站等公

  示行政科罚新闻。如公示的行政科罚新闻不切实,当事人能够申请本陷坑予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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