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签订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立合同人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必贴花.]
因此,该广告公司签订的广告制作合同,立合同人应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签订的广告代理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不必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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