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能否当月计提当月发放?
可以是当月计提,当月发放的,比如有的单位是当月发放当月工资.按照会计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当月发生的用工费用要计入企业当月成本,但是由于发放方式的不同,企业一般有两种工资计算发放的方式,出现了工资薪金是否需要计提.]
1、若企业工资的发放方式是当月工资,当月发放,那么,按照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月发生,当月入账,工资薪金费用则不需要计提,而是在月底直接分配.
2、若企业的工资发放方式是采取本月工资,下月发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下发工资"形式,这样,就造成了工资计算与发放的滞后性.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每月必须等到该月结束后才能完整根据每位员工的考勤、绩效进行工资计算.所以,为了满足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就需要参考企业工资薪金的历史情况预估当月工资的发生数,进行计提并入账.
本月工资计提和结转会计分录: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次月发放工资时的会计分录:
1、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个人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3、上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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