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发票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不能抵扣?
一:不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如果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资料不全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四:成本费用支出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比如房地产企业成本费用构成中,如前期开发费、支付给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费用、支付给农民或村委会的青苗补偿费用、工资薪金、佣金(业务信息费)、政府基金、差旅费等,由于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而不能产生进项税抵扣.
五: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不符合进项税抵扣规定的异常专用发票
七:取得的失控专用发票
八:善意取得虚开专用发票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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