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动迁补偿款的处理怎么做?
1、对这一项经济利益的取得目前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挂账不处理.
在收到拆迁补偿费时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形成的拆(搬)迁费用、重置资产费用直接冲减"其他应付款",余额挂账不处理.
(2)增加企业资本公积.
视为接受捐赠直接记入"资本公积",发生的拆(搬)迁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重置资产计入固定资产,但不能真实反映当期利润水平.
(3)冲减新购建资产的入账价值.
在拆(搬)迁后重新购置资产时,将收到的拆迁补偿费直接冲减重置资产成本.这种方法不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原始价值,而且一旦补偿费大于重置资产购置成本时,没有规定重置资产的原值该如何计量.
(4) 作为"补贴收入"入账.在收到拆迁补偿费时一律作为"补贴收入",以便于年底进行所得税调整,但这种处理缺乏依据.
(5)不入账.有的单位在收到拆迁补偿费后,误认为该笔款项无需核销,将其列入单位"小金库".
2、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费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的规定,拆迁补偿费是指因拆(搬)迁事件的发生而对旧资产清理、毁损、报废损失和拆(搬)迁各项费用的补偿以及新资产重置成本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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