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务院会议拟定了新的纾困中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很快下发了文件,其中值得关注的是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
具体规定是:
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适用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范围:一是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二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标准为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三是其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作为一项具有融资性质的财税政策,允许企业在购置资产早期以加速折旧方式对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扣除,使得企业在加速折旧当期能缴纳较低的企业所得税,并于期后再以减少折旧扣除的形式补偿前期少缴纳的税收。本质上,加速折旧增加了企业在固定资产购置初期的现金流量,缓解了企业的资金约束,进而增加了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意愿。让我们结合实际来一起分析分析。
此时购置固定资产的时候,首先需要考虑的是是否会造成资金链断裂,如果不会我们才继续讨论,不然什么资金成本都不值得一提。其次考虑资金成本,与税收优惠政策的资金节约相比,哪一个更划算~那这情况大约是盈利企业才考虑,不然根本不存在延缓缴纳税金这事。
我们假设企业的盈利状况良好,2021年购买价值300万元的设备一台,但资金流比较紧张,取得一年期利率7%的贷款,来进项分析:
则有:贷款300万元,当期资金成本为:300*7%=21万元
当期节约税金成本为:300*25%+21*25%=79万元
结论:我们在不影响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再取得短期贷款300万,用于购买固定资产,则当年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是79万元,约等于一年期贷款4年的利息,那么这笔买卖是划算的,并且可以提升企业的未来竞争力。
(虽然此例是按500万元以下一次性扣除来分析,但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分析原理一致)
第二个点是可以结转扣除,那么这当中就包括亏损企业,其实我们知道亏损企业大多数都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资金流的紧张。那么此时若仍贷款买入固定资产,那么即便有一次性扣除的政策,不享受这个优惠更为有利。
由此得出,优惠政策是否享受需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贷款买入固定资产更是需要多方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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