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印发),对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进行了修订,对纳税人而言,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更加便利化、智能化、个性化。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解读称,绝大部分企业只需填写一张主表,并在主表上填写相应的具体事项,即可完成预缴申报。
抓住主线,一表集成
本次修订精简了附表数量,优化了主表栏目,调整了填报方式以及完善了民族自治地区减免税填报规则,从而更加突出主表地位,纳税申报层次更加清晰。
【案例1】a制造企业2021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季初值为1亿元,季末值为1.4亿元;从业人数季初值为180人,季末值为240人;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2.8亿元,营业成本为1.5亿元,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假设自2020年以来,a企业未新增任何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无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
【纳税人填报】2021年4月申报期内,纳税人在预缴申报表主表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中,分别填写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勾选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标志为否,然后填写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即可。
【系统智能计算】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将根据纳税人填报的信息,自动计算a企业第一季度资产总额平均值为(1+1.4)÷2=1.2(亿元),第一季度从业人数平均值为(180+240)÷2=210(人)。同时,a企业的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项为否,其第一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万元,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申报系统会自动将a企业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志勾选为否。a企业通过填写一张主表完成预缴申报,实务操作非常简便。
聚焦主项,兼顾附报
本次预缴申报表将更加聚焦预缴税款的计算。笔者认为,纳税人根据实际发生业务和税收政策规定,准确计算预缴税款是预缴申报的主要事项;与此同时,纳税人应当兼顾附报信息并确保质量,以提高申报质量,降低涉税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附报信息并不参与预缴税款的计算,纳税人存在附报事项时,除了填写主项数据外,还应兼顾附报信息。附报事项名称栏次用于填报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特定事项,包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支出、扶贫捐赠支出、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适用类型等。
【案例2】b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21年第一季度资产总额季初值为6000万元,季末值为6400万元;从业人数季初值为480人,季末值为540人;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6亿元,营业成本为5000万元,利润总额为9468万元;第一季度通过市政府进行扶贫捐赠,支出现金100万元。2020年12月,b企业购买了一项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单位价值为480万元(不含税),会计处理上按10年使用直线法进行折旧,税收处理上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
【纳税人填报】2021年4月申报期内,b企业在预缴申报表主表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中分别填写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勾选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标志为否;在附报事项名称中的事项1中选择扶贫捐赠支出,填写金额1000000元;然后填写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利润总额。
根据购买固定资产情况,b企业需要填写《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应在第2.1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第1列本年享受优惠的资产原值填写4800000,第2列账载折旧摊销金额填写:4800000÷10÷12×3=120000,第3列按照税收一般规定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填写40000,第4列享受加速政策计算的折旧摊销金额填写4800000,第5列纳税调减金额填写4680000,第6列享受加速政策优惠金额填写4760000。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纳税调减的468万元,自动带入到主表第6行减: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
【系统智能计算】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将根据纳税人填报的信息,自动计算b企业第一季度资产总额平均值为(6000+6400)÷2=6200(万元),第一季度从业人数平均值为(480+540)÷2=510(人)。同时,b企业的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项为否,其第一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为9000万元,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申报系统自动将a企业优惠及附报事项有关信息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志勾选为否。
纳税人点击主表第13.1行,选择《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将根据纳税人填报数据,自动计算减免所得税额为(9468-468)×(25%-15%)=900(万元),并带入主表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参与预缴税款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让企业尽早受惠。笔者提示,相关纳税人应动态关注最新政策的出台,将上半年的研发费用按规定核算,并在10月份预缴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新增目录,分类填报
3号公告第四条明确,企业申报各类优惠事项及扶贫捐赠等特定事项时,根据《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的事项名称填报。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别,如符合条件,即可选择《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的对应事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同时,新版预缴申报表采用分类填报的方式,将税收优惠政策分为4类: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政策、所得减免政策、减免所得税额政策和加速折旧、摊销和一次性扣除政策。这4类优惠减免金额均将汇总至主表,并参与预缴税款的计算。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可以自动计算或校验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金额,辅助纳税人准确享受税收优惠。
此外,《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将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公布,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适时更新。今后如遇政策调整,一般将不再修订预缴申报表表单,纳税人根据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选择相应事项填报即可享受最新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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