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
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该如何理解进项构成比例
前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等一系列公告。
为方便税务人员和纳税人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引导纳税人充分享受减税降费红利。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问题的答复口径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形成《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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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月(季)销售额的口径是什么?
2.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适用对象界定?
3.按次纳税与按期纳税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4.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行选择?
5.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可选择纳税期限?
6.纳税期限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7.纳税人季度中变更纳税期限,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8.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从2019年3月1日起成为一般纳税人,公司一季度如何申报,如何享受免税政策?
9.境外单位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政策?
10.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9年4号中销售额30万是指不含税销售额?
1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是否需要预缴?
12.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自行开具专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是否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13.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是扣除前还是扣除后的销售额?
14.建筑行业纳税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如何确定预缴税款时实现的收入?
15.在同一预缴地有多个项目的建筑业纳税人总销售额以什么为标准?
16.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
17.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纳税人,其转登记规定中的“累计销售额”如何计算?
18.转登记规定中累计销售额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
19.营改增和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0.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是否有行业限制?
21.2018年5月1日之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2.转登记小规模政策是否仍仅适用于原来因较低标准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业和商业企业?
23.2019年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无时间要求?
24.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只要满足一个条件?
25.是否转小规模条件不再执行总局公告2018年18号第一条?
26.如何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18号第八条中的“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12个月”?
27.如何理解总局关于转登记的政策解读?
28.2018年已转登记过的企业能否再转登记?
29.提供科研开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达到10万元,是否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0.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提高?
31.是否月销售超过10万元(季度超30万)才可自开专票?
32.政策调整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是否强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33.月销售额不超10万的未使用税控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34.月销售未超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放弃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57
35.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显示实际征收率还是显示***?
36.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如何显示?
37.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
38.预缴地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预缴税款可否退还?
39.机构和不动产所在地一致的不动产转让是否需要预缴?
40.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是什么?
4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
42.保险公司或者证券公司,为保险、证券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增值税的免税标准是否月销售额一并调整为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
43.自然人与保险公司签订长期代理合同,且不属于一次性取得收入的,是否可视为按期纳税的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44.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45.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能否免征增值税?
46.增值税免税政策是否只针对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47.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一月份有销售,二月三月办理停业登记,能否享受按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
48.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标准是适用月度销售额还是季度销售额标准?
4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产生的多缴税款可以申请抵扣税款吗?
50.《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是否有调整?
51.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剔除不动产转让销售额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申报时应注意什么?
52.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现转让不动产,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需要填报申报表相关栏次吗?
53.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冲红,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54.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现行规定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55.总局公告2019年底4号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这句话怎么理解?专票开具后对方公司已认证,再追回能否退税?
56.总局2019年4号公告“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是必须在当期进行处理,还是后期也可以进行处理?
57.原发票无法退回红冲导致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执行难问题
58.符合免税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代开普票时不进行征收税款,还是先征后退?
59.租金收入分摊政策的适用范围?
60.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可在租赁期分摊?
61.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其他个人发生销售不动产如何处理?
62.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是否提高?
63.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需要征增值税?
64.如何应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造成的上游免税下游抵扣问题?
65.如何保持税控服务单位对不收取服务费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服务质量?
66.按次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按月享受未达10万元增值税免征政策?
67.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期有留抵,转成小规模纳税人之后,该如何处理?
68.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能否享受10万元以下增值税免税政策?
69.其他个人在2018年采取预收款方式出租不动产,一次性取得2019年及以后租赁期的预收租金收入,月均租金超过3万元但未超过10万元的,能否申请退还2019年及以后租赁期对应的增值税税款?
70.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发票、转登记前业务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冲红、以及开具错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转登记后如何开具发票?
71.对于已经实行汇总纳税的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年销售如果达不到500万元,该分支机构能否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72.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上月发生的销售在本月发生销售退回,本月实际销售额超10万元,如何确定本月销售额能否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73.新办或注销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是按照实际经营期享受还是按季享受优惠?
74.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在2019年1月1日后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对应的租赁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的,能否享受4号公告相关优惠政策?
75.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76.行政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等非企业性单位,对外出租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能否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免征增值税政策?
77.孵化器自用或出租等方式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产权权属不为企业所有,为零租金租入房产或为有租金租入房产,且此房产有不动产经营租赁收入,房屋租赁收入或房屋转租收入。对于产权不属于孵化器的不动产,对其取得的不动产租金收入,是否可享受经营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78.纳税人在季度中间开业、注销、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统一以30万元的标准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于金三升级调整前按实际经营期计算没有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是否予以退(抵)税?
79.按次(日)纳税,免征增值税限额为500元以下,能否提高标准?
二、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80.“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区分?
81.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一样吗?
82.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是什么?
83.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84.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按什么时点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判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8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下发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中规定的“小额零星业务”判断标准是否有调整?
86.高新技术企业年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87.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能否享受财税〔2019〕1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
88.2018年度汇算清缴已经开始,汇算清缴时可以享受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89.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有何变化?
90.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何变化?
91.企业季度预缴时符合条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在年终汇算清缴时不符合条件,如何进行处理?
92.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在预缴申报时如何填报减免税?
93.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月预缴吗?
94.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涉及哪些文件?
95.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将会影响哪些企业?
96.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什么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
97.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98.此次新政策对原来就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有影响吗?
99.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100.亏损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01.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包括查补以前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02.企业所得税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指标如何计算?
103.“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104.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可以享受优惠吗?
105.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在填报修订后的预缴申报表时需要注意什么?
106.对于通过网络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问网上申报系统什么时候完成升级?
107.如何理解“应纳税所得额”与“实际利润额”概念?
108.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需要准备哪些留存备查资料?
109.如果小型微利企业由于对政策理解原因预缴时未享受优惠,那么年度结束后是否还有机会享受优惠政策?
110.举例说明如何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后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111.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320万元的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减免税款吗?
112.劳务派遣单位从业人员是否含已派出人员?
113.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否受征收方式的限定?
114.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标准是否包括分支机构部分?
115.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期限如何确定?
116.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如何调整为按季度预缴?
117.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的企业是否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118.纳税人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否选择退税?
119.上季度已由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分摊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120.按月预缴企业是否需要每月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内容?
121.如何判定企业从事的行业是否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122.如何确定企业从业人数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23.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24.为什么新修订的预缴申报表要求填写“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的季初值、季末值,而并非是季度平均值?
125.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怎么办?
126.本年度调整为按季申报后,次年度申报期限如何执行?
127.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如何,是否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128.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129.能否对300万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法定税率纳税?
130.为了扩大政策优惠覆盖面以增强普惠性,能否对所有纳税人一律免征300万元所得额?
131.关于亏损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意愿不高的问题
132.关于动漫企业优惠门槛高难以享受到相关减免的问题
133.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134.居民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如何填写?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
135.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中部分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的政策是否可以和原有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136.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开始享受地方税费减征政策?
137.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何时停止享受地方税费减征政策?
138.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需不需要报送资料?
139.自然人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
140.代扣、代征税款的情形,纳税人如何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
141.跨区域经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所缴地方税费如何退税?
142.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可以享受地方税费附加减征优惠?
四、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43.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中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144.创投企业税收优惠的执行期限如何确定?
145.初创科技型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计算?
146.如何判断一家创投企业能否享受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47.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享受优惠政策,需满足什么条件?
148.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如何确定投资额?
149.符合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能否用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抵扣来源于非初创科技型企业的项目收入?
150.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享受优惠政策的天使投资个人还需同时满足什么条件?
151.天使投资个人同时投资于多个符合条件的初创科技型企业,不同投资项目之间是否可以互抵,有何限制?
152.符合条件的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及个人合伙人,有何备案要求?
153.符合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如何在申报时进行投资额抵扣的填写?
154.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个人,有何备案要求?
155.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个人应如何进行申报抵扣?
156.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满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如何处理?
157.初创科技型企业的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如何把握?
158.公司制创投企业和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享受创业投资企业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备案?
五、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159.此次出台的扶贫捐赠所得税政策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160.企业在2019年度同时发生扶贫捐赠和其他公益性捐赠,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处理?
161.企业通过哪些途径进行扶贫捐赠可以据实扣除?
162.如何获知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单?
163.2020年目标脱贫地区脱贫后,企业还可以适用扶贫捐赠所得税政策吗?
164.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扶贫捐赠支出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165.企业2019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如何填报扶贫捐赠支出?
166.2019年以前企业发生的尚未扣除的扶贫捐赠支出能否适用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167.企业在2019年以前发生的尚未扣除的扶贫捐赠支出如何享受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168.2019年以前,企业发生的包括扶贫捐赠在内的各种公益性捐赠支出,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享受扶贫捐赠的税前据实扣除政策时可如何进行实务处理?
169.企业进行扶贫捐赠后在取得捐赠票据方面应注意什么?
六、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
170.“57号公告”的具体政策内容是什么?
171.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在2023年以后年度取得利息收入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优惠吗?
172.铁路债券具体都包括哪些?
173.企业投资者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可以在预缴环节享受减半征税优惠吗?
174.企业投资者享受减半征税优惠的,应如何填报纳税申报表?
175.企业投资者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需办理什么手续?
176.个人购买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如何计算享受减半征税优惠?
七、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177.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背景是什么?
178.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后,目前可以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行业包括哪些?
179.制造业企业可以享受哪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180.制造业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181.制造业适用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的范围是什么?
182.制造业企业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吗?
183.制造业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84.“66号公告”发布前未能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应如何处理?
八、深化增值税改革
(一)税率与扣除率调整政策
185.自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有哪些调整?
186.自4月1日起,适用9%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187.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188.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是否有调整?
189.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能否按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9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未采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下同),可凭哪几种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19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用于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19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农产品,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19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19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能否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195.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同时兼营农产品深加工,能否同时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以及加计抵减政策?
196.适用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的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以后,其适用的扣除率需要进行调整吗?
19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是否需要分别核算?
198.2019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哪几张表?
199.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购进农产品已按10%扣除率扣除,2019年4月领用时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能否加计抵扣?如果能,可加计扣除比例是2%还是1%?
200.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我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主要生产13%税率货物,请问2019年4月1日后购进的农产品,能否在农产品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
201.我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请问可以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202.我公司适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请问2019年4月1日以后,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是多少?
203.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既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目前未分别核算。请问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204.请问39号公告中的几项政策执行期限是一样的吗?
(二)不动产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政策
205.我单位2019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未抵扣,我单位能否在2019年4月所属期抵扣剩余的30%,在5月所属期抵扣剩余的10%?
206.我单位2019年4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207.我单位2018年6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在2018年7月申报抵扣了60%,在今年哪个月份就能够申报抵扣剩下的40%?
208.我单位2019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未抵扣,我单位能否在2019年8月申报抵扣剩下的40%不动产进项税额。
209.我单位2019年4月对原有厂房进行修缮改造,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为本次修缮购进的材料、设备、中央空调等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210.不动产实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怎样进行申报?
211.公司2018年10月购进不动产抵扣了进项税额的60%部分,尚未抵扣完毕的40%部分,2019年4月1日以后可以分几个月进行抵扣吗?
212.某纳税人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为30万元。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纳税人拟将待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进行申报抵扣,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13.d公司2018年9月购入一栋写字楼,按照原来的税收政策规定,不动产进项税额的40%应于2019年9月抵扣。2019年4月1日增值税新政实施后,40%部分是否只能在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抵扣?
214.我公司2019年3月份购入一间厂房,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确认,请问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时,该厂房的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吗?
215.某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金额1000万元,税额90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1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21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218.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21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哪些种类?
22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22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22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铁路车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22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公路、水路等客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224.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225.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226.我公司位于北京,某员工3月28日乘高铁出差至山东,4月2日返程,取得了注明该员工身份信息、乘车日期分别为3月28日和4月2日的两张高铁车票。请问我公司可以将上述旅客运输费用纳入抵扣吗?
227.我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228.请问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229.某单位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230.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请问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其抵扣期限是多久?
231.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是否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32.c公司准备购买20张“上海—三亚”往返机票,用于奖励公司优秀员工团队。请问购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c公司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33.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234.某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1张,注明的票价27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请问该纳税人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35.我公司高管是外籍人员,其因公出差,取得注明护照信息的国内铁路车票,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旅客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吗?
236.提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航空企业在收取票款时一并代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应如何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37.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旅行社、航空票务代理等票务代理机构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并依6%税率开具的代理旅客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238.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进项抵扣问题
(三)加计抵减政策154
239.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新出台了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240.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什么?
241.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哪些纳税人?
242.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具体范围是指什么?
243.生活服务具体包括哪些?
244.请问四项服务中的现代服务具体包括哪些?
245.我公司从事航道疏浚,是否属于提供四项服务的范围?
246.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247.纳税人兼有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销售额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248.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吗?
249.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具体是指什么?
250.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请举例说明如何适用该规定。
251.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
252.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在计提加计抵减额时如何处理?
253.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25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其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可以抵减加计抵减额吗?
25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提的当期加计抵减额,应当如何抵减应纳税额?
25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等于零,则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257.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58.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纳税人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剔除出口销售额?
25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应当如何处理?
260.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结余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261.假设a公司是一家研发企业,于2019年4月新设立,但是4-7月未开展生产经营,销售额均为0,自8月起才有销售额,那么a公司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62.如果某公司2019年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且截至2019年底还有20万元的加计抵减额余额尚未抵减完。2020年该公司因经营业务调整不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那么这20万元的加计抵减额余额如何处理?
263.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6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265.纳税人当期按照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形成了负数怎么申报?
266.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怎样进行申报?
267.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如果纳税人享受差额计税政策,纳税人应该以差额前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参与计算,还是以差额后的销售额参与计算?
268.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请问这里50%含不含本数?
269.某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但该纳税人一直到3月31日均无销售收入,如何判断该纳税人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270.某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以后设立,但设立后三个月内,仅其中一个月有销售收入,如何判断该纳税人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271.某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以后设立,但设立后三个月内均无销售收入。如何判断该纳税人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272.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何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上体现加计抵减额?
273.如果某公司在2019年4月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月销售咨询服务,涉及销项税额30万元(税率6%),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5万元,那么4月加计抵减额和应纳税额应当如何计算?
274.纳税人因前期购买不动产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在2019年4月1日以后转入抵扣时,是否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
275.某纳税人于2019年5月10日新办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5-7月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未超过50%,但是6-8月的比重超过50%,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76.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纳税人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剔除免税销售额?
277.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在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时,是否应包括稽查查补销售额或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78.a公司是2018年1月设立的纳税人,2018年9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a公司应以什么期间的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是仅计算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后的销售额吗?
279.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包括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
280.请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其2019年4月的期末留抵税额,能否在5月税款所属期按照10%计算加计抵减额?
281.b公司是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2019年4月因发行债券支付20万元的贷款利息,其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否加计10%计算加计抵减额?
282.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会不会影响期末留抵税额?
283.兼营四项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时,是其中某一项服务销售额占比必须超过50%,还是四项服务合计销售额占比超过50%?
284.请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是否只有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允许加计抵减?
285.请问前期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发生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什么时间调整加计扣减额?
286.我公司既从事国内贸易也兼营出口劳务,其他条件均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要求,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额。请问我公司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87.加计抵减政策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请问政策到期前纳税人注销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288.纳税人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来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全部销售额除一般项目外,是否包括即征即退项目的销售额?
289.我公司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4月1日以后取得了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
290.假设a企业2019年11月成立,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请问a企业能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吗?
291.如果某企业2019年10月份被查补(评估)出所属期2018年10月的销售额100万,该100万是否可以作为2019年10月份的销售额参与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的占比?
292.假设a企业2019年11月成立,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请问,为判断2021年是否能享受加计抵减政策,计算2020年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2020年1月份的销售额是否参与计算?
293.假设某公司2019年已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由于2019年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未达标,2020年不再享受加计抵减政策。请问,该公司2019年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在2020年发生进项税额转出时,需要纳税人在2020年继续核算加计抵减额的变动情况吗?
294.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请问手续怎么办理?
295.a公司2019年4月1日成立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取得了进项税额但销售收入为0。2020年3月至5月发生销售行为,且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请问该纳税人2019年和2020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如果适用,可否补提2019年的加计抵减额?
296.《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提到,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请问补提时是逐月调整申报表,还是一次性在当期计提?
297.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请问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298.按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后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流程是否发生了改变?
299.某纳税人从事汽车租赁业务,深化增值税改革后,请问该纳税人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300.某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已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该纳税人2019年6月加计抵减额的期初余额为10000元,一般项目可计提加计抵减额50000元,由于4月份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发生转出,当期需要调减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70000元。请问纳税人在办理2019年6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301.为提醒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及时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请问税务机关对信息系统做了哪些设置?180
302.某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6月其在某酒店召开产品推广会,取得酒店开具的住宿费、餐费和场地租赁费三张专用发票,请问三项费用的进项税额都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吗?
303.证券公司及证券公司营业部是否能够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四)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304.与2018年相比,这次留抵退税还区分行业吗?是否所有行业都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305.什么是增量留抵?
306.为什么只对增量部分给予退税?
307.2019年4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如何计算增量留抵税额?
308.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309.为什么要设定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条件?
310.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新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311.为什么要限定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312.退税计算方面,进项构成比例是什么意思?应该如何计算?
313.退税流程方面,为什么必须要在申报期内提出申请?
314.申请留抵退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同时发生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应如何申请退税?
31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如何进行核算?
31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若当期又产生新的留抵,是否可以继续申请退税?
317.加计抵减额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吗?
31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所形成的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吗?
319.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中,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如何计算?
320.我公司2018年自建的厂房,尚有40%待抵扣进项税额,2019年4月1日以后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是否可以作为增量留抵税额,在满足条件以后申请留抵退税?
321.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322.如果即征即退企业(例如融资租赁企业)放弃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是否可以享受留抵退税政策?
323.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的信用等级确定问题
324.纳税人未实际取得即征即退税是否属于“未享受即征即退”,能否退还留抵税额?
325.计算留抵退税时,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纳税人前期待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部分)于当期转入后,在纳税人申请退还留抵税额时是否构成上述“进项构成比例”计算中分子、分母的一部分?
(五)发票开具有关问题
326.我可以采取哪种方式升级税控开票软件?
327.我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后,可以立即开具调整后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吗?
328.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但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请问我在4月1日后如需补开发票,应当按照调整前税率还是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
329.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底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3日,购买方告知,需要将货物退回,此时,我方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购买方。请问我应当如何开具发票?
330.我是一名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鉴证咨询业一般纳税人,请问在4月1日后,我认证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流程有没有变化?
331.我单位取得了一张票面税率栏次填写错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332.我在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后,可以立即开具调整后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吗?
333.我是一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在销售适用16%税率货物时,错误选择13%税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请问,我应当如何处理?
334.我是一名通过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请问我应当如何确保4月1日后开具调整后税率的发票?
335.2019年4月1日后,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发票的,怎么进行申报?
33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的,应如何处理?
33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已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应如何操作?
338.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在2019年2月就一笔销售收入申报并缴纳税款。2019年4月,该纳税人根据客户要求就该笔销售收入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纳税人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39.某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发生以前月份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中止,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金额10万元,税额1.6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40.a公司2019年4月1日后取得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341.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1日后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具体应如何处理?
342.2019年3月我公司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尚有未抵扣完的留抵税额,请问如何处理?
343.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后,住宿业、工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是否需要达到10万才能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44.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3月份销售收入9万元,当月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万元缴纳税款300元,4月份发生退货,请问如何处理?
345.请问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可以勾选哪些增值税发票?
346.b公司2019年3月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2019年5月份收到当年2月份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如何处理?
347.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准备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48.我公司为商务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就商务服务业务取得的销售额,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349.我公司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销售不动产应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出口退税率调整政策
350.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出口退税率做了哪些调整?
351.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什么时间开始执行?是否设置了过渡期?
352.某货物原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6%、出口退税率为13%,4月1日后退税率会调整吗?
353.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在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如何适用?
354.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在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跨境应税行为,适用什么出口退税率?
355.某外贸企业在2019年4月1日前购进一批原征16%退16%的货物,但在2019年6月30日后才报关出口,适用什么出口退税率?
356.外贸企业在4月1日前将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货物报关出口,4月1日后取得按调整后税率开具的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什么出口退税率?
357.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后,退税率有几个档次?
358.过渡期内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怎么解决在计算免抵退时出现的适用税率小于出口退税率的问题?
359.调整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按什么确定?
360.某外贸企业在2019年3月25日报关出口了一批货物(征退税率均为16%),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3月25日。该企业4月5日取得国内供货企业为其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该批出口货物适用什么退税率?
361.某外贸企业于2019年3月15日购进一批货物(原征退税率均为16%),取得税率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15日,又购进一批货物,取得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月15日,该企业将上述货物出口,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7月15日。该批出口货物适用什么退税率?
362.e公司向境外提供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2019年4月1日增值税改革前适用税率和退税率均为6%。2019年4月1日增值税改革后该公司对外提供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的退税率会调整吗?
363.2019年4月9日起进境物品进口税率做了哪些调整?
364.自2019年4月9日起,进境物品进口税调整的范围和幅度?
365.我公司出口载客电梯(海关税则号84281010),原适用税率和出口退税率均为16%,请问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对我公司有何影响?206
(七)离境退税政策
366.什么是离境退税政策?
367.哪些地区可以实施离境退税政策?
368.拟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需符合哪些条件?
369.拟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如何向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备案?
370.境外旅客购物申请离境退税需符合哪些条件?
371.境外旅客如何申请办理离境退税?
372.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中,离境退税政策做了哪些调整?
373.如何确定本次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调整的执行时间?
374.某境外旅客3月20日到我国游玩,3月21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只皮箱,取得了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退税申请单,发票上注明皮箱税率16%。4月25日,该境外旅客离境,在为该旅客办理离境退税时,应使用哪档退税率计算皮箱退税额?
375.某境外旅客3月20日到我国游玩,3月21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批中药饮片,取得了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退税申请单,发票上注明税率10%。4月25日,该境外旅客离境,在为该旅客办理离境退税时,应使用哪档退税率计算中药饮片退税额?
376.退税物品退税率的执行时间,是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还是以离境退税申请单的开单日期为准?
377.某境外旅客“五一”期间来我国游玩,5月10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套茶具,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金额1000元,税率13%,税额130元,价税合计1130元。该旅客5月20日离境时海关验核、退税机关审核均无问题。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多少?
378.某境外旅客4月1日来我国游玩,假定该旅客5月20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套蚕丝睡衣,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该旅客拟于7月10日从上海离境,其在北京购买的蚕丝睡衣能否在上海办理离境退税?
379.某境外旅客于2019年1月1日来到我国。当日,该旅客在宁夏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批枸杞,取得退税商店当天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0%,价税合计550元。3月15日,该旅客从宁夏前往北京,当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羊绒衫,取得退税商店当天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6%,价税合计1160元。2019年4月11日,该旅客从上海离境。请问(1)该旅客从上海离境时,是否可以申请离境退税?(2)如果可以申请离境退税,退税物品的退税额是多少?
380.某境外旅客2019年4月1日来我国游玩。2019年4月3日,该旅客在北京a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羊绒衫,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1130元;同日,在b退税商店购买了一批中药饮片,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9%,价税合计218元。4月8日,该旅客从北京前往上海,次日从上海离境。请问(1)该旅客从上海离境时,是否可以申请离境退税?(2)如果可以申请离境退税,退税物品的退税额是多少?
381.某境外旅客于2019年4月1日来到我国。当日,该旅客在江西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瓷器,取得退税商店当天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565元。2019年4月5日,该旅客从江西离境。经审核,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退税额62.15元。请问退税代理机构能否根据旅客意愿采用现金方式为旅客办理退税?
382.退税商店在为境外旅客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时,需要在离境退税管理信息系统中采集哪些信息?
383.某境外旅客2019年4月1日来我国游玩。4月3日,该旅客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旗袍,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4520元。4月5日,该旅客将旗袍作为礼物送给了中国好友。2019年4月6日该旅客从北京离境。请问该旅客是否可以就其购买的旗袍申请办理离境退税?
384.某境外旅客2019年3月30日来我国游玩。3月31日,该旅客在江苏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把团扇,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6%,价税合计1160元。4月2日,该旅客在江苏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两个苏绣枕套,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2260元。2019年4月5日该旅客从江苏离境。如经审核无误,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是多少?
(八)其他
385.总局网站发布的《2019最新增值税税率表》中,关于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具体是指什么条件?
386.《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经营多种罕见病药品,在选择简易计税时,是需要对多种药品同时选择简易计税,还是可以对其中某种罕见病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387.适用《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政策的罕见病药品清单今后会进行调整吗?
388.甲公司是乙公司在境外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无偿借款给乙公司,请问乙公司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吗?
389.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4月在异地从事建筑工程,4月份收入12.8万元,请问当月是否需要在异地预缴增值税?
390.2019年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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