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宣统三年)5月8日清政府实行所谓责任内阁制,成立由十三名国务大臣组成的新内阁,以庆亲王奕劻为总理大臣。十三人中,满洲贵族九人,汉族官僚仅四人,而满洲贵族中皇族又占七人。这是一个以皇族为中心组成的内阁,人们称之为“皇族内阁”或“亲贵内阁”。这个事件直接导致了反清情绪的高涨,直接促进了民族革命的爆发,清王朝为自己挖好了坟墓。在当时,皇族内阁令全国舆论大哗。
中文名皇族内阁
1911年5月8日
清
十三名国务大臣
内阁实质
宣统二年(1910年)九月,各省代表在资政院会议上提出要求颁布宪法、组织内阁、开设议院等要求,而且奉天的代表要求明年就召开国会,并认为军机大臣责任不明,要求设立责任内阁。
1911年(宣统三年)5月8日清政府在立宪派国会请愿运动的压力下,颁布《新订内阁官制》,实行所谓“责任内阁制”。下令裁撤旧设内阁及军机处,成立由十三名国务大臣组成的新内阁,以庆亲王奕劻为总理大臣,那桐、徐世昌为协理大臣,下设外务部、学部、民政部、度支部、陆军部、海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部十部,以梁敦彦、善耆、载泽、唐景崇、荫昌、载洵、绍昌、溥伦、盛宣怀、寿耆分任各部大臣。十三人中,满洲贵族九人,汉族官僚仅四人,而满洲贵族中皇族又占七人。这是一个以皇族为中心组成的内阁,人们称之为“皇族内阁”或“亲贵内阁”。它的成立表明清政府根本无意实行君主立宪,只是借“立宪”之名集权皇族,抵制革命。
进步意义
1911年5月8日,清廷裁撤旧内阁和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在新发布的内阁官制章程中,对新内阁的组织结构和职权作了明确规定:内阁由国务大臣组成,国务大臣包括内阁总理大臣一人,协理大臣一至二人,各部大臣共十人(外务、民政、度支、学务、陆军、海军、司法、农工商、邮传和理藩院十部)。应该说,这种构架和当年袁世凯力争的责任内阁基本相似,在推进中国专制政治结构的转型还是具有很大进步意义的。
愚蠢之举
但是,载沣任用满族亲贵的祸端也在这次内阁名单上彻底暴露。当时的内阁名单如下:总理大臣奕劻(宗室),协理大臣那桐(满)和徐世昌(汉),外务大臣梁敦彦(汉),民政大臣肃亲王善耆(宗室),度支大臣载泽(宗室),学务大臣唐景崇(汉),陆军大臣荫昌(满),海军大臣载洵(宗室),司法大臣绍昌(觉罗),农工商大臣溥伦(宗室),邮传大臣盛宣怀(汉),理藩大臣寿耆(宗室)。
内阁总共13人,满族即占到9人,其中皇族7人,汉族竟然只有4人,举国都为之哗然。立宪派本有两个要求,一个是速开国会,一个是责任内阁,但速开国会的要求被打了折扣,而皇族内阁就更是让那些立宪派至为的失望。因为在这个极为敏感的问题上,清廷在不经意间犯下的巨大错误,这等于是证明了革命党人反清排满和实行种族革命主张的正确性,这等于是在给革命党人加分助力的愚蠢之举。
虽然这些皇族阁员大都是响当当的政治改革派,并非全是顽固保守、庸碌无能之辈,比如,总理大臣奕劻虽是个贪官,却是公认的改革者,公开主张三权分立;载泽、溥伦、善耆、绍昌是最热心的宪政实践者,也是满族权贵当中最有学识的成员,政治倾向相当开明,甚至暗中与梁启超等“逆党”往来不绝。这个内阁算不上是一个“反动”内阁。但是,与畸形的内阁人事搭配相比,阁员们身上的优点已变得无足轻重、毫无意义。人们普遍认为,大清朝廷仍将国家权力视为一家一姓之私产,他们不仅不信任汉人,甚至也不信任无血缘关系的满人,而只信任自家那一小撮宗室亲贵。他们死也不会放权,其公然蔑视皇室不入阁这一源于英-国宪制的惯例,等于坐实了革命派对它的严厉指控:满清王朝分明就是骑在汉族头上的“鞑虏”,是一个反华排汉的异族压迫政权,若要去除此压迫,舍革命而无二途。
与朝野立宪派的普遍失望相比,地方汉族大员对新内阁的反感同样是致命的。“皇族内阁”剥夺了地方督抚直接向皇帝上奏入对的权利,改将各省交由内阁统辖,而这是早已坐大的地方实力派完全不可接受的。由此人们就不难理解,当革命匆匆来临,以往曾维护皇室、反对革命的立宪人士和地方官僚为何竟大都抱持幸灾乐祸、乐观其成的态度。
王朝末路
梁启超在第三次请愿之前,说“现今之政治组织不改,不及三年,国必大乱,以至于亡,而宣统八年(1916年)召集国会为将来历史上必无之事”。对于“皇族内阁”的出台,梁启超更是愤懑至极,谓将来世界字典上决无复以“宣统五年(1913年)四字连属成一名词者”,“诚能并力以推翻此恶政府而改造一良政府,则一切可迎刃而解。”
一贯主张改良的梁启超都这么说了,那清朝剩下的日子可就指日可待了。[1]
参考资料1.皇族内阁·可可诗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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