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发生工伤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实务]

日期:2023-07-28 18:03:02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工人发生工伤的会计处理方法?

一、工人发生工伤所支付的医药费,应该按照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帐务处理.]

工人发生工伤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实务]

二、如果你单位为职工上保险了,帐务处理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2、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全额赔付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注:内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公司负担的药费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三、如果你单位没上保险,全额报销工人的药费时

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注:内资企业计入"应付福利费"科目;外资企业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四、《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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