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统筹部分减免如何处理?[会计实务]

日期:2022-08-04 21:03:02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疫情期间统筹部分减免如何处理?

一、账面已全额计提,之后优惠政策出台该如何调账?]

疫情期间统筹部分减免如何处理?[会计实务]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之前已全额计提,后续优惠政策出台可在缴纳时做对应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等(减免金额)

提醒: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无"其他收益"科目.

(二)企业统筹社保部分减免,此前已全额计提该如何调账?

分两步骤走:

1、已经全额计提但未缴纳的,需要将减免金额的计提分录红冲处理: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红字,减免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红字,减免金额)

2、若是已经按计提的全额缴纳的,那么需要根据当地部门规定的退、抵方法确定处理:

(1)用于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医保"自然抵减即可.(比如可抵减减征后剩余的单位缴费部分)

小贴士:自然抵减是因为"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医保"借方科目反映的是实际缴纳的社保,多缴了该科目借方金额会大于贷方,以后期间少缴即可抵减.

(2)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在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红字,退还金额)

小贴士:收到退还社保款项时冲销多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时,应借方红冲该科目.因为该科目贷方核算的是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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