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明确答复增值税起 (征点执行标准)

日期:2022-11-14 18:04:59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阅读提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执行标准的权威解答发布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首页 >  新闻发布 >  专题专栏 >  减税降费在行动 >  总局问题答复 >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问答

问:现在针对起征点如何定义?是按次不超过500,按月不超过2万;还是按次不超过500,按月不超过3万;还是按照公告2019年4号文件提高至按次不超过500,按月不超过10万元?

答:增值税起征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执行。

(来源:2019年4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219/n810744/n4016641/n4171132/n4255818/c4262597/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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