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征税收入的财务处理及纳税申报是如何处理的?

日期:2022-07-20 21:13:25 浏览: 查看评论 加入收藏

在企业日常的财务处理和纳税申报中,“无税”这个词通常会让纳税人感到高兴。要了解非税收入的相关处理,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非税收入。

免税收入

非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将非税收入定义为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非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关于其他非税收入的解释,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用于特定目的,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最常见的可以确认为非应税收入的是财政资金。但根据规定,并不是所有的财政资金都属于非税收入的范围,重点必须是有特殊用途的。

财税[2011]70号文提到了不征税收入的条件,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

1、企业能提供指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划拨文件;

2.拨付资金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政府部门对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者具体的管理要求;

3.企业单独核算该基金和用该基金发生的费用。

企业因日常经营管理而接受政府补助的,不属于不征税收入的范畴。财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收入

如果是不征税收入,通常包括两种:

1.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贴。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我们通过两个案例详细分析两种类型的财务处理和纳税申报:

示例1

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贴

如果企业收到的100万元政府补助符合非应税收入的要求,且是与收入相关的政府补助,则假设本年度发生50万元支出:

1.财务处理:

①领取补贴。

借:银行100元

贷:递延收入100元

②实际使用。

借款:其他业务费用50

存款:银行存款50英镑。

借:递延收入50

贷:其他收入50

2.纳税申报:

收到的100万财政资金填写a105040表,计入损益的金额为本年发生的支出金额,费用金额为50万。(为便于列举,图中所示金额均为:万元)

填列后,我们会发现纳税调整明细表(表a105000)显示同一纳税期的增减额相等。

示例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020年12月1日,企业收到政府补助400万元,并于当月购置了一台环保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格1000万元,增值税13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设备的预期使用寿命为10年。折旧采用直线法计提(不考虑预计净残值),取得的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核算。符合非税收入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财务处理:

①领取补贴。

借:银行400元

贷项:递延收入400

②购买资产。

借:固定资产1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30

信用:银行1130元

③2021年累计: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同时分享递延收益。

借:制造成本100元

贷:累计折旧100元

借:递延收入40

贷:其他收入40

2.纳税申报:

①2020年:该政府补助符合非应税收入条件,当年核算不计入损益,不进行纳税调整。

②2021年会计确认“其他收入”金额40万元,符合免税条件,减少应纳税款40万元。

会计确认“累计折旧”金额为100万元,其中非税收入用于计算支出形成的资产折旧金额40万元,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在税后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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